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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权杖-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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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就不懂政治的徽宗,在童贯、蔡京等人的鼓动下,愈发昏庸。整日除了吟诗作画外,就是花天酒地。见到美女就腿发软、眼发直,恨不得一口吞下去。后宫的三千佳丽还不够,在高俅的怂恿下,经常微服出宫,到青楼妓院寻欢猎艳。其中,和名妓李师师之间那段风流韵事,更是成为千古佳话。 
话说这李师师,长得很是妩媚,不管哪个男人见了,都是浑身发抖,口水直流。 
更重要的是,她不但以色动人,还以才服人,琴棋书画、歌舞侍人,无所不能,无所不通。 
这么一个才色双全的女子,很快红遍了汴京城。 
出了名的李师师,主要的服务对象都是些上流人物,不是高官,就是富豪。 
同时,她的出场费也跟着名气一道水涨船高,一般人请不动她! 
高俅,原本是个吃喝嫖赌的地痞无赖,后来因为蹴鞠踢得好,且善于溜须拍马,被当时还是端王的赵佶看中,留在身边。 
赵佶做了皇帝之后,这高俅自然也跟着升官发财了,做了殿前都太尉。 
大权在手,又是皇帝身边的红人,高俅不把精力放在公事上,而是经常饮酒狎妓,出入各种情色场所。当红名妓李师师,自然也是他经常光顾的对象。 
在李师师那里体验到春宵一刻值千金的优质服务后,高俅就时不时地把李师师这个人向徽宗详细进行了推荐,说她长得如何倾国倾城,说他的身段如何苗条,说她的歌唱得如何好,棋下得如何棒……当然,他专门隐去了与李师师之间的细节。 
极品尤物,皇帝应该优先享用!这个道理高俅比谁都明白。 
徽宗本性就喜好风花雪月,听高俅这么一说,心里直痒痒,女人总是宫外的美,野花总比宫花香艳。 
我得去体验一把,不然这男人不是白做了吗?徽宗拿定了主意。 
不过这到青楼狎妓,可不比正常出巡,徽宗贵为天子,若是带着天子的仪仗,出巡青楼,考察李师师,那还了得,天下不是要大乱吗? 
徽宗虽然昏庸,但还不至于昏到这般地步! 
不光彩的事情,得偷着来,经过和高俅等人的一番密谋,徽宗打着微服私访的旗号,换套行头换个身份,直奔青楼。 
初遇李师师,好色的徽宗就被她迷得神魂颠倒。那脸蛋、那眼神、那身段、那歌声、那舞步、那棋艺、那玉体、那风情……始终在徽宗的脑海里轮番闪现。 
她太有名了,要不然我非把她召入皇宫,做个妃子不可!徽宗很是遗憾。 
不过,话又说话来了,距离产生美,要是真召进了宫,恐怕新鲜劲一过,徽宗又移情别恋了。 
与李师师交往,徽宗总感觉相处时间太短,分别时间太久,日夜相思。所以,他顾不上虚弱的龙体,隔三差五借着微服私访之名,去青楼和李师师幽会。 
随着时间的推移,徽宗对李师师的痴迷达到了疯狂的地步,隔几天要是见不到李师师,这心里就憋得慌,吃不好,睡不好,神情恍惚。然而,只要一见到李师师,他顿时心花怒放,精神矍铄,吃嘛嘛香。 
可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皇帝出入青楼,嫖宿名妓的消息不胫而走,宫里宫外议论纷纷。 
徽宗应该收敛一下了,不然的话,恐怕人心不稳,日久生变啊!毕竟大宋的江山,已经是摇摇欲坠了。 
就此收手吧,徽宗! 
牵手容易,放手难啊! 
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之后,高俅又给徽宗献策了,明的不行,咱来暗的,从皇宫挖条密道直接通到青楼。这样既可以解决徽宗的相思之苦,又可以避免被人看见。 
这个主意好!徽宗很喜欢。 
皇帝说挖密道,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劳力有的是,想挖多远就挖多远。 
密道挖成了,徽宗更加有恃无恐了,频繁往返于皇宫与青楼之间,致力于和李师师饮酒做诗,听歌赏舞,床第交欢。什么朝政,什么战事,懒得再理,任由蔡京、童贯等人处置。 
帝无正事,国无宁日。 
一个皇帝留给后人的不是丰功伟绩,而是风流韵事! 
这不仅是皇帝个人的悲哀,也是一个朝代的悲哀。 
再说秦桧,在太学里混得可谓是如鱼得水,从外舍到内舍,再从内舍到上舍,一路考下来,可谓是畅通无阻。 
读书爽!考试更爽! 
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作为上舍生,秦桧直接被保送参加了由徽宗主持的殿试。 
结果,秦桧并没有让大家失望,他考了个第三名,被徽宗赐进士及第,补密州教授。 
密州教授是什么职务?就是主管教育的官员,等级为正八品,算个芝麻官,但比他老父亲的从八品要高出那么一点,算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了。 
教育?好嘛,掌管招生录取工作,权力大得很啊。凭个人感觉,秦桧这回算是个实权派了,不过仔细研究一下,可发现古代官职和现在是两码子事儿。像什么教授之类的,都是清水衙门,搞什么训导考核一类的,没什么实质内容,就是一个闲职。 
不过,要知道在当时那个年代,太学毕业就想当个实权派,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怎么也得在一些闲职上混几年,积累一些工作经验,方能担当重任。 
就如同现在的公务员一样,凡是要重点提拔的官员,往往要到基层锻炼几年,丰富一下工作阅历。 
这是官场游戏规则,自古有之。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秦桧自从考上进士及第后,一下子从默默无闻变成家喻户晓,成了举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名人,引来粉丝无数。 
秦桧心里这个美啊!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意思是说,人一旦出了名,就容易招惹上是是非非,猪一旦壮了,就快要挨刀子了。 
话虽这样说,但古往今来,变着法子想出名的人还是层出不穷。 
归根结底,出名还是利大于弊,要不然也不至于现在的年轻人削尖脑袋往名人堆里挤。 
做名人,可谓大大的爽! 
这不,秦桧前脚刚登第,后脚好事就来了,有人主动把女儿嫁给他! 
这个人是谁?王仲山这个人可能不太出名,但他的父亲王圭却很有名,是神宗时有名的“三旨相公”。他这个宰相当得很有特点,上殿面见皇帝时,说“取圣旨”,听了皇帝指示后,说“领圣旨”,回到衙门后对办事的说“已得圣旨”。 
关于王圭这个人的说法有很多。 
有人说他,碌碌无能。 
有人说他,胆小懦弱。 
有人说他,老奸巨猾。 
至于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这里不做赘述。且说他有五个儿子,都是典型的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不成气候。依仗着老爷子的政治背景,朝廷上给个高干子弟待遇,做个不大不小的官。 
王仲山是王圭的二儿子,有个女儿闺中待嫁,提亲的不少,王仲山迟迟不点头。 
家人们都很纳闷,这老爷子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其实,王仲山有自己的小九九,他早把目光瞄准了那些太学里的上舍生,这些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未来的朝中大臣,选个合适的,把女儿嫁给他,自己的后半辈子就高枕无忧了。 
很快,进士及第的秦桧走进了王仲山的视线,他有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 
反过来再看秦桧,家境贫寒,孤身一个在汴京打拼,虽然身中进士,但在官场上混,没有点背景,发迹的机会很小。 
秦桧是个聪明人,他不可能没认识到这一点。他也在翻来覆去地琢磨,怎样才能找一个豪门大户人家做靠山,给自己日后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双方是各有所需,优势互补,经媒人一撮和,二话没说就成了。 
王仲山找个进士做乘龙快婿,脸面上也风光不少。 
秦桧娶了个老宰相的孙女,政治背景不容小觑。 
一桩政治联姻的买卖就此成交了。 
中了进士,又攀上豪门,秦桧这次算是双喜临门啊!



第5章 引狼入室 

要说徽宗这个皇帝,很有意思,他一边任由蔡京、童贯等人把国家搞得乌烟瘴气;一边却又做着收复燕云十六州的美梦,幻想着成为名垂青史的有为君主。 
收复燕云十六州不仅仅是徽宗的梦想,从太祖赵匡胤开始,大宋历任皇帝都有这个梦想,但结果实现了吗?没有!那些比徽宗强上百倍的皇帝都没有能力收复,就凭徽宗这昏庸无能、胆小怕事的架势,能收复得了吗?做梦去吧! 
糊涂的徽宗,根本就没有想到,当时大宋面对的内外形势是怎样的。 
在大宋内部,首先是赋税沉重,百姓困苦不堪,起义连绵不断,极大地削弱了国力。其次,宋建国之初确立的军事制度,有着严重的弊端,军权掌握在不懂军事的文官手里,武将只能带兵打仗,至于仗怎么打,还是由文官来决定。这导致宋军的战斗力极差,经常被起义军打得落花流水,连农民起义军都疲于应对,又何谈与辽作战,收复燕云十六州啊。最后,朝政混乱,人才紧缺。蔡京、童贯等人任用的多是无能贪婪之辈,根本起不到富国兴邦的作用,人心涣散,各为私利,没有形成一个团结统一的对外氛围。 
在大宋外部,辽因为内部的政治斗争,也在走向衰落,这是大宋所希望看到的,因为辽的衰落,缓解了大宋边疆的压力。但与此同时,在辽的北面,一个新兴政权正在迅速崛起,这就是由女真族建立的金。金在未建国之前,女真族一直受辽的统治,在辽的残酷剥削之下,女真族渐渐产生了反抗的意识,特别是女真完颜部首领阿骨打统一女真各部后,南下攻辽,屡战屡胜。 
公元1115年,也就是宋政和五年,秦桧中进士之年,阿骨打建立金国,定都会宁。 
愚昧的大宋皇帝和臣子们,还没有意识到危险已到来,他们看到金打败辽后,欢呼雀鸣,为金叫好加油。 
这群傻子,把豺狼虎豹当成自己的朋友,妄想着借助金人的大刀长矛来完成收复燕云十六州的壮举。 
为了灭辽,实现祖宗遗愿,徽宗派遣使者从海路至金,商讨联合灭辽事宜。 
阿骨打刚登大宝,正是踌躇满志之时,听了宋使说明来意之后,心中难免激动不已。 
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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