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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带我走-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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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干净的没有臭味的袜子。他对妈妈说,知青不喜欢埋汰小孩儿。有一次他从妈妈擦脸用的雪花膏瓶子里抠了一小点儿,抹在了皲裂的手背上,恰好被妈妈撞见了。他妈用手指点着他的额头,又好气又好笑地骂道:
得,我看啊,知青如今是一天天越来越埋汰;你们这些小崽子,倒是越来越臭美了!
洪伟也觉得,自己的生活正在一点一点发生着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眼睛能够穿过教室结满冰凌的窗玻璃,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天尽头很远的地方。他知道那儿是上海,那里有许多许多高楼,是蔡老师的家乡。蔡老师回家探亲的时候,给同学们带回来“大白兔奶糖”,每人都分到好几块儿,洪伟舍不得吃,在兜里一直揣到粘在衣服上抠不下来。那时功课不多但学习很忙,要批【水浒】,要学黄帅,蔡老师一讲就是一个钟头,一句话都不带重复的,这让洪伟格外地佩服。于是洪伟经常故意地“犯错误”,比如捉一只蛤蟆带到教室里,或是在学校盖房子的工地上,用沙堆上的小石子儿互相扔着玩儿,终于打碎了教室玻璃;再就是把教室炉子的烟道堵上,把教室里搞得硝烟弥漫。那种时候,一定会有二嘎子那样的人当叛徒,迅速地把他出卖。这样,蔡老师肯定会在放学后把他留下来,同他个别谈话,一谈就是一个钟头,自然也是一句话都不带重复的。那是洪伟真正觉得无比幸福的时刻,蔡老师不再是在对全班同学讲课,而只是给他一个人讲,对着他一个人,生气地皱眉、撇嘴、瞪眼,或是微笑……蔡老师无论说什么,洪伟都一个劲地点头,每一次他都作出信誓旦旦的保证,然后心满意足地离去。他觉得有幸倾听蔡老师的训斥,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他像上了瘾似的,隔几个星期就到蔡老师的办公室自动“报到”一次,一直到蔡老师在某一日似乎终于识破了他的诡计,从此无论他干什么样的坏事也不再理睬他,洪伟才算就此“改邪归正”。后来蔡老师就开始给他们排练文艺节目,那是一个二人转调调的集体“坐唱”,每个人手里一手拿一块呱哒板,一边唱一边打板,听上去热热闹闹的。洪伟直到现在还记得那个节目叫做“处处有亲人”,讲一个到部队去看望儿子的赵大娘,下了火车迷了路,最后如何被热心人送到了儿子身边……蔡老师就扮演那个赵大娘,用黑墨笔在眼角上画上几道皱纹,把洪伟笑得肚子疼……
接近中年的洪伟,记忆中充满了少年时代如此鲜活的故事,它们至今清晰如初,不会轻易褪色。行走在农场场部宽阔的大路上的技术员洪伟,每当想起往事,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扑哧一乐——“赵大娘不吃也不喝,两行热泪流下了眼窝……”洪伟顺嘴儿哼哼着当年的曲调,奇怪的是时隔三十年,那歌词竟然是一句不带忘的。他觉得自己才是一个有“知青情结”的人,他在人生之初学到的所有知识、他身上那些经常受到老婆表扬的良好生活习惯、他的理想他的勤奋,统统都来自他的知青老师。这一辈子,如果他不主动地到哈尔滨或是上海看望他们一次,他也许会留下终生遗憾。是的,许多知青都回来看望农场了,但惟独蔡老师没来,始终没来,一次也没来。每一年他听说老知青回来了,都会怀着热切的期望在第一时间奔向场部招待所。一年一年,他见过了许多人,所有那些明显地变老了发胖了的知青中,却没有他的蔡老师。
羽毛球、乒乓球和排球都能被大风吹走,只有铅球,沉沉地坠在心底。
蔡老师回城那一年,他已在场部中学上了初中。他不知道蔡老师走的消息,蔡老师当然是不会专程到场部中学去同他告别的。她走得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就好像草甸子上空的一片云彩,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天边。洪伟是在学校放了寒假,回到连队之后,才听爸说起蔡老师走的事儿。爸说蔡老师的对象是个天津知青,他们回不了上海也回不了天津,只好一起回了她父亲老家辽宁的一个小城。那天,洪伟把用绳子拴在连部办公室窗台钩子上,那几个用萝卜和肥皂刻成的破破烂烂的公章,一把拽下来,恨恨地使劲用脚去跺。萝卜早已冻得刚硬,一脚猛地下去,倒把他的脚脖子崴疼了。



4.有一种鸟是例外



鸟善走还是善飞呢?善飞?不,有一种鸟是个例外。
什么鸟?鸵鸟。

中年农业技术员洪伟,每当想起他幼时的知青老师,心里会隐隐地觉得有一点儿痛。
洪伟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他想也许是他的蔡老师过于重视体育而放松了文化课的缘故。但他一点儿都不怪蔡老师。虽然他的体育成绩并不好,但他毕竟是从心里喜欢体育的,是蔡老师教给了他最初的体育常识。知青们一个连队一个连队地走空了以后,农场场部机关的篮球、排球比赛,倒是仍然继续进行,只是观众稀稀拉拉的,不像一场比赛倒像是体育训练似的。那段时间他在场部电影队放电影,这份工作是他给宣传科长家劈NFDA1子、搬煤拉柴火,使劲儿溜须才整上的。放电影的工作挺轻松,白天呆在办公室,有很多时间听收音机或是半导体。他发现那些大型的运动会,每一场比赛时,都有个男人的声音,在旁边不停地说话,告诉那些“听”比赛的人,比赛进行到什么程度了,这一个进球是怎么回事,那一个球没进,又是怎么回事。几号球员身高体重是多少,几号球员有什么什么绝招。他听得入迷,眼前出现一个活生生的赛场,那些解说词就像穆铁柱手里的篮球,一个不漏地灌进了他的脑子里。再后来他知道了一个名叫宋世雄的体育播音员,那个人的嘴就像一台半导体,一打开就不带歇的。北方长长的冬天,下午没过完就黑天了。晚上放完了电影,他呆在值班室里,一夜一夜地捧着半导体听宋世雄“白话”。他至今记得那个大雪纷飞的夜晚,炉子里的煤火轰隆轰隆地燃烧,像一列从雪原上驶过的火车。半导体在他怀里发出嘶哑的声音,那声音的每一个音节都是急急忙忙往前赶的,一秒钟也不敢耽误。那个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重,在空中旋转飞翔,那已不是声音而是一种速度,是一种其大无比的力量,就像一个冒着蒸气的火车头,拼命地拽着他往前走——
鸟善走还是善飞?善飞?不,有一种鸟是例外。
他看见一只黑色的大鸟,目光坚定,用两个脚趾的厚脚掌,一弹一跳疾步穿过北大荒无边无际的田野。它的羽毛轻盈、脚杆瘦长,一步跃出去就是3米,它不是在走,而是在飞;不是用翅膀飞,而是用脚掌飞。鸵鸟不会飞,但它能够在地面上达到飞行的速度。那么人呢?那个人没有翅膀,但他能用声音飞翔……
洪伟在寒气袭人的冷屋子里醒来,炉火已灭,阳光从窗玻璃上透进来,一片一片薄如蝉翼的冰凌,像风中奔跑的大鸟身上那雪花四溅蓬松飞扬的羽毛。洪伟清楚地记得,他就是从那一天开始同自己较劲儿,他要把自己的声音变成速度,成为一个农场的业余体育播音员。
那是一段比冬天更漫长的岁月,人们常常看见一个瘦长的年轻人,站在场部与公路连接处的十字路口,目光如炬,紧紧地盯住从那里开过的每一辆汽车,口中念念有词。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过目不忘地报出汽车的牌号,以此练习自己的记忆力反应能力以及嘴皮子功夫。那是他自己发明的一种强行训练的土办法,他对这种方法很满意。当春天到来的时候,他已经能够不打磕巴地说点儿什么了。他在机关的各个办公室,疯狂地搜集一切能够搜集到的报纸,然后把上面所有一切与体育有关的报道,统统地剪下来。可惜那些报纸实在太少了,他狠狠心省下自己的零花钱,在农忙以后短暂的假期里,坐火车到佳木斯的图书馆去查资料。早上9点钟开门进去,一直到下午6点钟关了门才出来,再急忙坐夜班火车往回赶。图书馆里头不让抽烟,真是要把人憋死了;中午吃了一个面包,饿得他快要昏过去。来佳木斯一趟容易吗,路费呢,时间呢,再悲壮也得忍了,谁让你迷上了这个体育解说呢。你不掌握大量的数据资料,到了赛场上一开口啥也说不明白,谁愿意听你瞎嘞嘞?那几个月里他鬼鬼祟祟地在家里出出进进,爸就没好脸给他了。肯定有人悄悄对他的爸妈说:你家洪伟怕是得了魔症呢,见天站在雪地上瞅啥呢,你看那帽檐儿下巴颏都上霜啦,得带他上医院瞧瞧才好。他爸在暗中将儿子观察了几天,从洪伟住的偏屋找到一大堆废旧的帐本儿,一页页贴满了豆腐干大的报纸,那个当年的知青连队指导员,看见了许多陌生的名字和面孔,动作和姿势都很威猛,发达的肌肉上有河流般的汗水从纸上溢出来。洪伟的爸终于找到儿子的时候,洪伟正在场部坑坑洼洼的篮球场上,进行他的第一次现场解说。汗水从他的头发根上一滴一滴落下来,他的脑袋像个拨浪鼓不停转动,眼睛像贼一样四处溜达,舌头像是打了结,声音变成了一片片柔软的柳絮,被风吹得不知去向。终场哨响起来的时候,许多人大声地叫着洪伟洪伟,那一刻洪伟觉得自己真的变成了一只鸵鸟,恨不得一头把脑袋扎进欢呼的掌声里……



5.令人惊讶的新鲜行当



洪伟就这样开始了他的业余体育解说生涯。从春到秋的短暂赛季,他被请到各个农场去进行解说。那是一个令人惊讶的新奇行当,农垦人第一次发现,一场体育比赛如果没有解说员出场,就像看一场没有声音的电影一样乏味。那整个儿青春勃发的80年代,他像牛仔裤或是流行歌曲一样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他一日日名声远播,在辽阔的垦区,哪个农场凡是有像样的体育比赛,就会有人提议:让那个新华的洪伟来给咱解说呗!
洪伟出场的时候,他在赛场上的个人形象,绝对是毫不含糊的。裤线笔直,锋利得可以削萝卜了。常常穿一件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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