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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这段日记,跟他在两年以后写给韦莲司的一封信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在那封信里,他写的也是他去了一个天主教堂以后的感想:
我跟'塔克(Tuck)'一家人同去教堂。他们都是天主教徒。当我听着神父讲解创造天地、出伊甸园'注:即人的堕落(the Fall of Man)'、耶稣降生(Advent)的时候,我是坐着,其他人则是跪着——其中一位还是大学教授,其他两位是大学毕业生!我眼看着仪式,我大多不懂,因为是用拉丁文,我心中有着一种无以名状的感觉——怜悯、骄傲(真不该!)、愤慨,整个都交织在一起。'39'
毫无疑问地,胡适对基督教的态度,已经产生了一个根本的改变。基督教作为一个伦理道德的系统,他能继续激赏和服膺。就像他在《口述自传》里所说的:“我读完了《圣经》。我非常喜欢《对观福音书》(Synoptic Gospels)'注:即《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使徒行传》以及保罗书信的一部分。我一直就喜欢《圣经》。”'40'胡适一生最喜欢征引的,就是耶稣的《圣山宝训》(Sermon on the Mount)。然而,基督教作为宗教体制,已经变成胡适批判的对象。
胡适在对基督教失去了宗教上的顶礼心以后,他的批判常集中在其迷信、无知的一面。比如说,他在1912年10月12日的日记里说:“夜,金仲藩来语余,有中国女子李君过此,寓Mrs。Treman'崔曼夫人'家,因与同访之。座间有一人为Methodist Church'卫理公会'经课讲员,为余略叙讲经之法,其言荒谬迷惑,大似我国村妪说地狱事,可见此邦自有此一流人,真不可解也。”'41'年9月初,胡适到麻省的安谋司去参加“美东中国学生联合会”举办的夏令营。夏令营结束以后,胡适去波士顿游览。他在波士顿参观的地方,包括基督教科学教会(The First Church of Christ; Scientist)。他在日记里写下参观后的感想:
颇怪此宗派为耶氏各派中之最近迷信者。其以信仰治病,与道家之符箓治病何异?而此派之哲学,乃近极端之唯心派,其理玄妙,非凡愚所能洞晓。吾国道教亦最迷信,乃以老子为教祖,以《道德经》为教典,其理玄妙,尤非凡愚所能洞晓。余据此二事观之,疑迷信之教宗,与玄奥之哲理,二者之间,当有无形之关系。其关系为何?曰,反比例是也。宗教迷信愈深,则其所傅会之哲学愈玄妙。彼昌明之耶教、孔教,皆无有奥妙难解之哲理为之根据也。(此仅余一时臆说,不知当否?)'42'
胡适不仅不能接受他认为是迷信、无知的宗教理论,还相信宗教必须与时俱进,特别是在科学昌明的今天,更须要接受科学文明的洗礼。就像他在1913年10月8日写的《道德观念之变迁》一则日记里所说的。那学期他正选了一门狄理教授开的“哲学26:伦理学进阶”。他说:
道德学课论道德观念之变迁:古代所谓是者,今有为吾人所不屑道者矣。古人所谓卫道而攻异端,诛杀异己,如欧洲中古教宗(Church)焚戮邪说,以为卫道所应为也,今人决不为此矣。耶教经典'注意:胡适不是用《圣经》这个字眼'以为上帝为男子而造女子,非为女子而造男子,故女子宜屈服于男子,此说今人争嗤笑之矣……即同一宗教之人,亦有支派之异:天主旧教多繁文缛礼,后人苦之而创新教。然新旧教都以耶稣为帝子,神也,死而复生,没而永存,于是有三尊之论(Trinity)。三尊者,天帝为父,耶稣为子,又有“灵”焉(Holy Spirit)。近人疑之,于是有创为一尊之教(Unitarianism),以上帝为一尊,耶稣则人也。凡此之类,都以示道德是非之变迁。是故道德者,亦循天演公理而演进者也。'43'
基督教给胡适的震撼发生在1911年6月。基督教的“感化、变化气质之功”,墨舍在夏令营那一场赚人热泪的见证,让他感动得“自言愿为耶教信徒”。然而,一年半以后,他的“宗教震荡”已经销蚀殆尽。到了1912年秋天,他还为“康乃尔大学基督教青年会”主持“传道班”。然而,他1913年2月2日在旖色佳“第一浸礼教堂”(the First Baptist Church)演讲的时候,不但认为“传道班”是本末倒置,而且反映的根本就是西方中心主义。胡适这篇演讲的题目是:《理想的传教士》(The Ideal Missionary)。他开宗明义地说:“今天几乎所有全国的教会都开设了‘传道班’来教育年轻人,希望他们当中有些人将来会去‘替主作收成的人’'引《马太福音》第九章第36到38节文'。”
传教士究竟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呢?胡适说《康乃尔太阳日报》登载了“学生志愿宣教运动”的征才启事。条件是:未婚、大学程度、参与过社团以及运动项目。胡适说,在他来看,这些都不是必备的条件。他开出的条件有三:第一,必须是一个好的基督徒;第二,必须是一个好学生;第三,必须不教条。胡适说第一个条件是不须辞费的。所以他要集中讨论后两个条件。他说,好学生的定义并不是指成绩要好:“我的意思是指他到了传教区以后,必须是一个亟于学习的人。中国的哲学家孟子说:‘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基督教会送出去了太多的老师,太少的学生。传教士也许拥有他亟欲于宣导给人的信仰,但他必须承认他有许多事情须要学习。”他必须学那个国家的语言、文学、历史、习俗、制度和宗教。最重要的是,他必须学习如何与当地人交往——不只是跟没受过教育的人交往,还必须跟受过教育的人交往:
很不幸地,有些人带到国外去的,是那种打死也改不了的观点。那就是,他们是要去提升——不,是要去开化——野蛮人!对待我们,他们的气焰是高等民族的傲慢与施惠的举止。他们拒绝学习。他们认为他们的宗教是唯一的宗教、唯一的救赎之道、唯一的文明。他们的想法也许是对的。但用这样的态度,他们怎么有办法去感化外邦人呢?这种无心学习的态度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传教士几乎接触不到上层阶级,这也就是说,知识阶级。他们只能网罗到那些不经大脑就接受基督教的那种人,就像从前不经大脑去地接受佛教、道教或其他宗教的那种人。
胡适开出的第三个条件是要不教条:
你们传统的仪式与教义如何,知识阶级的中国人觉得完全是无关紧要的。就举你们那些不同教派之间的异同为例。我们几乎无法想象为什么在一个共同的信仰之下的人,在教义与仪式上,会有那么多的歧异。那些对你们可能有历史上的意义,但对我们而言意义何在呢?而且,连你们自己对这些教义都有着不同、甚至是互相矛盾的诠释与仪式。赎罪、三位一体(Trinity)、洗礼的仪式,你们有着不同的理论……我们所想了解的,以及你们所想宣道的,并不是这些枝节上的歧异,而是根本的真理。
胡适接着说,中国人有中国人自己的传统与信念。比如说,基督徒相信原罪;可是中国人相信性善。孰是孰非,不是重点。重点是:传统与信念可以化为己用。如果从前的圣奥古斯丁(St。Augustine)、卡尔文(John Calvin)可以创立新的教义,为什么现代的传教士不能把其他国家大哲的智能结晶挪为己用呢?最后,胡适以保罗在《歌林多前书》第九章19至22节的一番话作为这篇演讲的总结。他称赞保罗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传教士:他是最好的学生,而且一点也不教条。胡适说保罗深得传教的三昧,他知道如何做一个理想的传教士:
虽然我是自由的,不隶属于任何人,然而我要作众人之仆,以求取更大的收获。对犹太人,我就变成犹太人,以便赢得更多的犹太人;对遵守律法的人,我就作遵守律法的人,以便赢得更多遵守律法的人;对不遵守律法的人,我就变成不遵守律法的人——我遵守基督其实就等于是遵守神的律法——以便赢得更多不遵守律法的人;对软弱的人,我就变成软弱的人,以便赢得更多软弱的人。对什么样的人,我就变成什么样的人,以便我可以救更多的人。'44'
其实,胡适的个性里,有人所不知的极端的一面。这可能是具有宗教情怀、容易有宗教感应、易于冲动的人的通性。所以,他才会在1912年秋天的时候还主持中国“传道班”,但到了1913年初却开始抨击那想要“提升”、“开化”外邦“野蛮人”的传道作风。这种钟摆式的摆荡,也就是胡适自己所说的“反动”。他在“理想的传教士”这篇演讲里有他的难言之隐。毕竟他是在对教会的人演讲,他实在说不出口,说他反对传教士到中国传教。所以,他只好让有慧根的人来听出那篇演讲的弦外之音,质言之,“理想的传教士”就是“不传教的传教士”。到了1914年夏天,胡适的态度又转变了。他在8月10日的日记里说:
有某夫人问余对于耶教徒在中国传道一举,意见何若。答曰:“吾前此颇反对此举,以为‘人之患在好为人师’。英文所谓proselyting'传教'者是也。年来颇觉传道之士,正亦未可厚非。彼等自信其所信,又以为其所信足以济人淑世也,故必与世人共之,欲令人人皆信其所信,其用心良可敬也。《新约》之《马太书'福音'》有云:‘未有燃烛而以斛覆之者也,皆欲插之檠上,令室中之人毕受其光耳。且令汝之光照耀人前,俾人人皆知汝之事业而尊荣汝在天之父(上帝也)。’(《马太》五篇十五、十六节)此传道之旨也。顾传道之士,未必人人皆知此义耳。”某夫人极以为然。'45'
随着胡适走向和平不争、绝对不抵抗主义的立场,他对基督教的批判也跟着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