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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蒙昧时代停滞不前。安卓系统只要能说服运营商和手机厂商,他们无须花钱置备自有版权的软件,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灰心丧气的消费者会一拥而上地抢购那些功能更强的手机。软件开发者会响应这种需求,争先恐后地为某个平台编写软件。如此便可产生一个自我强化的软件生态系统。
佩奇听得兴致勃勃。他打量着鲁宾带来的原型机。但在会议开始之前,他早已拿定了主意:谷歌把安卓系统买下来怎么样?他问道。后来他告诉《谷歌内幕》(In the Plex)一书的作者史蒂芬·列维(Steven Levy)说:“我们有那样的先见之明(知道移动设备的未来应该是什么样子),安迪出现了,我们的感觉就像是说‘没错,我们就该干这个。他就是合适的人选。’”谷歌用大约5 000万美元外加股权激励买下了安卓系统,到2005年7月,鲁宾和安卓系统的另外7个联合创始人一起,向谷歌管理团队的其他成员讲述了他们对于未来世界的看法。
鲁宾对于谷歌公司决定买下他的公司惊喜交加。“在‘危险’,我们有一个人人喜爱的绝妙的小众化产品——Sidekick手机。但我想超越小众市场,制造一个大众市场的产品。”他说。而且没有哪家公司比谷歌更能掌控大众市场了。回忆那段日子时,他喜欢讲一个前后反差强烈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有关他在韩国首尔的手机厂商三星公司所做的演讲:
我和团队的全体成员——连我在内一共7个人——走进了董事会会议室。然后有20名主管走了进来,站在会议桌的另一侧。我们都坐着,因为当时我还不熟悉亚洲文化之类的东西。他们的CEO走了进来,他就座之后,其他的人才敢坐下,像是个军事法庭。然后我就进入了宣讲的模式。我向他们宣讲了安卓系统的未来,就当他们是风险资本家一样。最后,我上气不接下气,事情已经全盘托出了……房间里一片寂静。完全是一片寂静,静得房间里好像都能听见蟋蟀的鸣叫声。然后,我听见外国话的耳语声,一个助理人员在与CEO低语之后对我说道:“你在说梦话吗?”对于我刚才讲述的整个未来,他们的反应是:“你会和哪支大部队一起创造这样的未来?你手下只有6个人。你该不是喝高了吧?”这差不多就是他们的回答了。在一片嘲笑声中,我们走出了会议室。这是谷歌收购我们公司两个星期前发生的事情。(公布收购决定后的)第二天,三星公司CEO的一个助理非常紧张地打电话给我说:“我要求马上召集会议,讨论一下那天您在首尔给我们讲的那个非常、非常有意思的提议。”
得益于谷歌的收购,鲁宾再也不用担心资金不足的问题,也不怕潜在的供应商和客户不回他的电话了。但在收购的欣快感觉逐渐褪去之后,显然,就算是在谷歌公司,让安卓系统取得进展也是鲁宾此生负责的最艰难的任务之一。对于鲁宾及其团队来说,单是在谷歌公司内部行事,在初期就是一个挑战。谷歌与其他公司不同,它没有严格的组织结构。每位员工看上去都像是刚从学校毕业的。谷歌的公司文化及其著名的“不作恶原则”和“那可不是谷歌的做法”等故作神圣的作风,对于像鲁宾这样的职场老手来说很古怪。他甚至不能开车上班,因为他那辆车停在谷歌的停车场显得太名贵了。当时,由于谷歌在2004年首次公开上市,公司上下个个都是百万富翁。但为了维护谷歌的品牌,保持其作为一家提供革命性产品的革命性公司——即反微软之道而行之——的形象,公司禁止员工驾驶价格超过宝马3系的好车来上班。在这一时期,布林和佩奇——如今两人各自的身价都已超过50亿美元了——都开着丰田普锐斯'12'上班,此事尽人皆知。而这意味着鲁宾自然也不能开自己的法拉利。
鲁宾还得调适自己放弃老板的心态。他负责运营谷歌的安卓部门,但就算到了2005年年底,在这家拥有5 700名员工的企业里,他的部门也就只有12个人而已。谷歌对于安卓的态度与对待其收购的其他小型项目明显不同。在那些项目中,创建者很快就会发现实际上在谷歌工作并没有那么刺激有趣,所以几乎最后都不会留下来。谷歌常常只为了测试一种新技术或聘用天才的工程师而买下一些公司,但也常常缺乏明晰的行动方针。佩奇可不想让鲁宾像别人那样灰心丧气,他特别委派了艾伦·尤斯塔斯(Alan Eustace)这样的主管——他曾协助佩奇进行了购买安卓的谈判——确保鲁宾能够随时得到他想要的人和资源。在鲁宾的要求下谷歌公司马上掏出钱包,拨款以千万计,帮助鲁宾购买必要的软件许可证。施密特亲自参与了某些软件的购买谈判。为了这一项目的保密工作,安卓团队获准可以单独保存其软件代码,无须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代码存在一起,而且未经鲁宾的准许,任何人均不可访问其代码。鲁宾还得到了佩奇的罕见授权,能够招募自己的人马,而不必通过谷歌公司著名的严格冗长的招聘流程来进行。
但是尽管享受着种种照顾,鲁宾还是得自己去体会谷歌公司各种古怪政策的麻烦。起初,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搞不清楚谷歌公司最大的老板是谁。埃里克·施密特是CEO,当时他在帮助谷歌应对其超高速成长方面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他还是公司的公众代言人,他在这方面干得不错,而佩奇和布林对此却不感兴趣。施密特在此之前也是一位CEO——在美国Novell公司——在那之前,他还在Sun公司(Sun Microsystems)担任过14年的主管。但2001年才加入谷歌公司的施密特并不像佩奇和布林那样是公司的创建者,这一事实令其真正的作用略显暗淡。
表面上,这三个人共同运营谷歌公司,但谷歌的员工在施密特实际上有多大的权力这一问题上争论不休——施密特的角色是否主要是仪式上的,布林和佩奇才是在背后发号施令的人,硅谷的行话管这叫作“成人监督”(adult supervision)。施密特把自己的工作描述成首席运营官而不是CEO,但这种说法并没能解决人们的疑惑。2004年,施密特在接受我的采访时说道:
我的主要责任是让火车准点到达,所以我力图保证各种会议如期进行,确保一家正常运营的公司井井有条地运作下去,确保员工专心工作。拉里和谢尔盖推动公司的顶层战略和大部分的技术战略。我的贡献就是组织战略的实施进程,但那实际上是他们的公司战略和技术战略。如果我们三个人的意见不统一……我们就会进行一次非常有意义的谈话,最终会达成一致意见。几个月以后,三个人中的一个会说:“嗯,也许当时应该采纳另一个人的意见。”所以,我们仨之间的关系非常健康,相互尊重,这真是一件大好事。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也是很好的同事。
鲁宾日渐看出,佩奇和施密特对于安卓的未来并未达成完全一致的意见,这使他更觉得困惑了。施密特希望安卓只停留在软件的层面上,他有一段时间还怀疑安卓大概只应是一种底层软件,不应该具备时髦的图形或动画。鲁宾原本的看法是把代码交给手机厂商和运营商,那些代码可以在所有手机上运行,应用的运行也都一样,但允许厂商和运营商自行决定开机屏幕的样式,以及每一种手机的图形效果之类的事情。但佩奇更感兴趣的是由谷歌公司自己制造手机。“我记得跟安迪讨论过这个,”一位安卓项目主管告诉我,“他说,他每次向佩奇演示安卓的某项功能时,一定会用将要运行该功能的实际硬件的原型机。”
随后又出现了法律问题。安卓主要是由开源软件组成的,这意味着无人拥有软件的归属权,任何人都可以用任何方式修改代码。但它又不全是开源的,谷歌公司花了数千万美元的代价,通过谈判获得了非开源部分的使用许可。鲁宾希望从Java语言的发明者Sun公司那里得到一大部分代码的授权。Sun公司曾用10年的时间构建了Java语言,以此作为微软Windows系统的替代品。该公司的Java通常提供免费使用,条件是用户不能大规模修改代码。鲁宾在Sidekick手机的操作系统上使用了Java,在当时,这是从一流大学毕业的工程师们广泛使用的编程语言。但安卓想要修改的Java代码量超过了Sun公司的限制,看来用多少钱都不能动摇Sun公司对此事的意见,双方讨论的费用甚至一度高达3 500万美元。对于鲁宾而言,这产生了两个问题:其一,如果没有Java代码,鲁宾就要多花数月的时间另寻他法;其二,这会激怒Sun公司,该公司认为谷歌的应对之法是复制了部分Java代码。这最终成为2012年开庭审判的一个麻烦的诉讼案件。法庭没有追究谷歌的法律责任,但如今已归甲骨文公司所有的Sun公司认为判决不公而继续上诉。
最终,鲁宾的繁重任务就是完成他的承诺:开发一个运营商和制造商愿意使用,谷歌之外的软件开发者也都愿意为之编写软件的手机操作系统。这当然也有先例。比尔·盖茨当年正是通过此法,改变了个人电脑业并成为世界首富。我们大多数人如今只是想当然地认为,我们买到的任何电脑都会运行微软Windows系统或者苹果的OS X,还会有运行在某种电路板上的英特尔处理器,而这块电路板又连接到每一台打印机、鼠标、键盘、显示器,以及几乎所有电子设备上。但在20世纪80年代,个人电脑业的情况与2005年的手机业一模一样。直到盖茨出现,他用MS…DOS和Windows系统建立了供开发者编写软件的平台,个人电脑应用程序业务才开始腾飞。“我记得当时告诉安迪:‘这很难,非常、非常难。我可不想让你灰心,但我觉得成功的可能性很小。’”时任谷歌公司工程部门的负责人、鲁宾的顶头上司艾伦·尤斯塔斯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