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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力极好的苍凤岳自然将掌柜和小二的对话听到耳里,他上楼的脚步一顿,双手紧握成拳才能勉强让身体不因为颤抖而暴露内心的恐慌。
自从二十天前云青岚落下山去,他便与赵叔他们分开了,其他人因为多有受伤,便先行回京,而他则留下来,疯了一般地顺着山崖去找她,可是到了山脚,只看到那匹被啃得只剩下碎骨头的马的尸体和云青岚身上的一块碎布,其余的,他什么都没找到。
回到屋子,他将怀中那块带着血迹的碎布拿出来细细摩挲着,通红的眼眶变得更红了。
“傻丫头,你不会有事的,对不对?”苍凤岳低喃着,像是在期待什么,也像是在自我安慰。
他想起云青岚落下山崖时望向他的那个荒凉到仿若整个世界都凋零了的眼神,心痛得无以复加。
若是让他再选择一次,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去救秦书墨,因为从第一眼见到她时,看到那张熟悉中带着陌生的脸庞,他的心便充满了喜悦,后来刺客划破了她后肩的衣衫,他看到她身上那块月牙形的胎记,更是确定了心中的想法。
她是他失散多年的妹妹,没想到在有生之年他还能见到她!
当年他被抄家灭族时,他已经七岁,他的小妹妹才两岁多,一个家仆带着他和妹妹藏到地下室去,这才躲过了一劫,后来,家仆带着他和妹妹一路往南想要逃走,但全国上下设下了重重关卡在捉拿他们两兄妹,无奈之下,家仆将妹妹卖给了一位赶路的商人,将自己丢到了乞丐群里,后来家仆被捉住,严刑逼供下他到死都未透露出他们兄妹的行踪,只一口咬定他们都死了,这才让他们兄妹逃过一劫,但他却再也找不到自己的妹妹了。
后来,他一路行乞来到了青城山脚下,听闻青城山上有一青城派,派里的弟子是如何如何了不得,武功是多么多么厉害,他便跪在了青城派的门外,请求收他为徒。
当时他的师傅已经七十多了,早已不收徒弟,许是被他的执着打动,收了他做关门弟子,自此,他才算有了安身之处。
如今,十五年过去了,他总是流连在青楼等烟花之地,穿梭在各色女子中间,但若是仔细观察,便会发现他接触的女子都是年纪相仿,有着相似的眉眼,只因他怕他的妹妹被卖来卖去沦落风尘,哪怕只有一点希望,他都不会放弃寻找她。
却不想,缘分使然,他竟然真的找到了她,但是,他却丢了那个一直就爱跟着他的小尾巴,命运果然爱捉弄人。
傻丫头,你到底在哪儿?你一定还活着对不对?
想到这儿,再想到二十天来寻找的结果,他的心一点点变凉。
……
云青岚一路向北,只身往京城而去,心想着,如今,她只有回安平镖局去找师叔了,却不知,她无意间和苍凤岳擦肩而过,而这一次错过,会将她引往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回京城的路并不是顺利的,云青岚身上的伤很重,特别是心口她自己刺的那一剑,再加上如今是盛夏时分,天气炎热,她的伤口没有仔细的护理反复发炎,而没多久,刘玉送给她的金疮药也用完了,她必须去有人的城镇买药,只可惜,她身上的银钱也不多,所以没多久便用完了,而这里离京城还有一百多里路。
为了省时间,她不得不选择了一条稍近些的山路,肚子饿了,便用自制的弓箭打一些野兔来吃,伤口疼了,便在山里找些消炎的草药,浑浑噩噩,竟熬过了一个多月。
今日,她因为追击一只野兔在山林里迷了路,而她不知道的是,这片山早就被圈禁了起来,往前几里之外便是皇家别苑的狩猎之地,每年盛夏,皇帝会带着一帮子后宫嫔妃前来避暑打猎,而此时,皇帝的军队早已将整片山警戒了起来。
云青岚是追随着一只野兔无意间闯进了狩猎之地,此时饥肠辘辘的她一心要捕到那只肥硕的野兔,然而,当她的弓箭瞄准了那只正在吃草的野兔时,从旁边突然蹿出了一只鹿,将她的猎物惊走了。
云青岚正兀自惋惜,就听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接着,一个紫衣金冠的少年带着人飞速往这边来,不多时,便见他勒了马,弯弓搭箭,箭尖瞄准了刚才突然蹿出来的鹿。
☆、第三十九章 嚣张小王爷
这是罕见的赤鹿,身形高大,体格健壮,毛色呈赤褐色,光洁油亮。富贵人家常用鹿皮来做靴子、披风等,冬天穿着异常暖和,而这种赤鹿的毛色好看,又不如梅花鹿的毛色花哨,所以格外受欢迎。
紫衣金冠的少年不过十一二岁,他显然是追这只雌鹿追了很久了,不仅他额上薄汗涔涔,就连那身形高大的雌鹿跑到了这里也是两腿发软,整个身子止不住地颤抖,那双清澈的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少年,却是再没有力气从他眼皮子下逃走。
见此一幕,少年露出个得意的笑容,朗声道:“跑啊,你倒是再跑啊,看我今儿不猎了你献给皇兄!”
话落,他手中的箭也急速地射了出去,紫衣少年和他身后的随从都满眼放光,只等着那只鹿中箭倒地,便好上前将其收入囊中。
然而,就在那箭即将射入鹿身时,从斜刺里突然射出了一支用树枝削成的极为简陋的箭,不偏不倚地将那紫衣少年的箭给撞歪了,那箭插入一旁的树干,余力未消,箭尾颤个不停。
那雌鹿眼见躲过了一劫,赶紧蓄起一口气往一旁的草丛一钻,很快没了踪影。
见此一幕,紫衣少年剑眉猛地一蹙,目光恶狠狠地朝着那支简陋的树枝射来的方向看来,只见此处一衣衫破烂的少年堪堪放下手中同样简陋的弓,目光带着鄙夷地朝他望来。
两相对视,那紫衣少年气得不轻,还不待他开口,旁边的副将已是黑脸怒斥道:“哪里来的野人这般不懂规矩,不仅擅闯皇家禁地,竟还惊走了王爷的鹿,你该当何罪!”
野人?
云青岚听着这称呼,真是又气又觉得好笑。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装束,一身不太合身的男装,还是走之前刘玉送给她的,此时因为她风餐露宿月余已经变得脏兮兮的,袖口处还因为她追赶猎物被树枝给划破了,想来她的头发也不会太整洁,脸上也不会太干净,看起来,自己的样子应该和那副将口中的“野人”很接近了。
云青岚缓缓勾唇,露出清冷一笑,讽刺道:“既然你说我是野人,我又如何认得什么王爷,知道当什么罪?倒是你们,刚才那只雌鹿明明就快要生产,你们追得它四肢无力却还不放过,岂不是太过恶毒。”她实在是不喜欢管闲事,但如今一时善心大发,看起来像是惹了麻烦,罢了,有些人惹不起总躲得起吧,说完,她便转身离开。
她才刚走出一步,便听身后一声怒喝:“来人啊,将这刁民给本王拿下!”
一声令下,那紫衣少年身后的士兵迅速围了上来,斩断了她的去路。
云青岚回头,淡然地望向那少年。
少年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望着她,神情倨傲十足,他恶狠狠地道:“你放走了我的鹿,那么这本来该射在它身上的箭便由你受了,若是你侥幸不死,本王就放了你,如何?”话落,还不等云青岚应答,他的弓箭便瞄准了她的面门,看架势,是想要将她一箭毙命。
所谓的王孙贵族都是这般视人命如草芥的么?
云青岚站着未动,清澈的眸愈发冷冽了,她死死地瞪着那少年,即使他的箭带着铮铮杀气而来,她依旧眼睛都不曾眨一下。
想要她的命?没门儿!
就见那箭头离她一丈远时,云青岚轻轻一闪,那箭便擦着她的鬓发而过,发丝微动,清秀的面庞上浮起嘲讽一笑。
那少年见此,气得面色涨红,他怒指着她,喝道:“好大的胆子,连本王的箭都敢躲,来人啊,将她给本王抓起来!”
话落,十几柄长枪刷拉拉整齐划一地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只要她轻轻一动,那枪上带着的弯月侧刀必会割破她的喉咙。若是要脱身,以云青岚的武功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她如今身上的伤未好,又一天未吃东西,大动干戈,吃亏的还是自己,如今,她只能相机而动了。
“你们将她给本王押回去,敢忤逆本王的人,本王定让她不得好死!”
云青岚被捆了起来丢在了马背上,马上的颠簸晃得她整个人头脑发晕,胃里一阵阵翻涌,别提多难受了,特别是胸口上的伤口,似乎又撕裂了。
云青岚忍着痛暗暗咬牙,心想着,等姑奶奶脱了困,总会将今日吃的苦都全部还回来的!
然而,她没想到,这才是刚开始,因为这位小王爷似乎是被宠坏了,他的恶趣味还不止于此。
在马背上大概待了小半个时辰,一行人回到了扎营地,云青岚被人拖下了马架起来,那副将小心翼翼地问道:“王爷,这个人要如何处置?”
那小王爷睇了她一眼,冷哼一声:“敢忤逆本王的人,自然不能轻饶,听说皇兄昨日猎了一头猛虎,关在笼子里一天一夜了都没喂过食,便将她丢进去吧!”说着,正要转身,似乎看到了什么,顿住脚步,将目光锁定在了她的腰间,饶有兴趣地道,“把她腰上的剑给本王拿来!”
云青岚挣扎了一下,却还是未护住自己的子衿剑,她冷眼看着那小王爷,只见其抽出自己的子衿剑观摩片刻,顿时露出满眼的惊叹之色:“这剑看起来还不错,留着吧!”
云青岚直想骂娘,那把剑可是师叔送给她的,后来她才知道,那是江湖四大名剑之一,由顶尖的铸剑师打造,剑身窄而薄,最适合女子,再配上流萤剑法,竟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一般。
她看着那张稚嫩精致却满脸桀骜的脸,轻声道:“那把剑恐不适合王爷,若是王爷用,永远展现不出它的神韵。”
果然,听得这话,小王爷眉毛一竖,不服地道:“天下还有本王驾驭不了的剑?不过是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