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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感受(3)
妈独自窝在主卧房看爸的照片,我虽能理解往者陨殁,确实会让遗孀怀念,但对于我那已分开十年、几乎不怎么联络的离婚父母,如今忽然一付爱得死去活来的模样,就是觉得他们很做作。
“妈,我回去了。”
“淳淳,来这里坐一下”
妈的眼睛红肿,气息微弱,我觉得她很可怜,但是我并不难过。
“你看,你爸爸抱你坐旋转木马,你应该不记得了吧?”
我是不记得。
印象里,我和家人的关系很疏远,现在妈突然跟我玩起“我的家庭真可爱”的游戏,令我反胃。
我仍是没表现出心里反应,淡淡地说:
“妈,菜我放在电锅里。”
“我说过你爸爸有打电话给我吗?”
我知道要给一点时间听听妈妈唠叨,这是作女儿的天职。
“他过世那天早上五点半,莫名其妙打电话给我,你晓得他从不早起的,他忽然打给我,叫我好好照顾你……”
“什么意思呀?”
“我也听不懂。我问他现在在哪里?他说,在睡觉呀,想打给我就打啦。哈,是真的,他的太太还在旁边打鼾呢。”
“爸叫你照顾我?”
“他还说……他说,我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然后当天晚上,他就走了……”
我的心一震,全身起疙瘩。
这是第六感吗?人死前,总会预知什么,交代什么?!
第二部分感受(3)
“淳淳,这栋房子,未来会留给你哥……”
“妈,你跟我说这些干嘛……”
“你爸留了一百五十万给我,加上我自己省吃俭用的四百万,你放心,将来全是你的,爸爸妈妈没有留太多给你,你不要怨我们……”
我霎时一阵委屈,只是不晓得为的是自己还是爸妈?
不知道自己哭些什么,感受一种深切的悲哀,环绕在房屋四周。
也许,我依旧不会孝顺,也许我终究不懂父母名之为爱的那份爱,但我全身肌肉似乎轻松一点,我想,有一丝丝被人关心的感觉吧。
反正饭也煮好了,我先生又加班,没人等我回去……
哼哼,加班,加到他秘书闺房去了,不如留下来陪妈妈吃顿饭。
第二部分再见一面(1)
六年前的那个下午,我冒冒失失上前向她搭讪,她给了我一个机会。
我们相识,进而相爱,但不到一年,我们个性不合分开了。
已经很久没恋爱了。
星期天下午去完健身房,难得的蓝天白云,骑着摩托车,就这么一路压着四线道上的粉橘木棉兜风。
在一个连车子都慵懒的十字路口,一位绑着马尾的女孩,持续踏着小碎步等着过马路。
她的皮肤透明,白色的POlO衫加灰色的合身绵裤,让我望了她好一阵子。
是一种背后被人注视的感应吧?女孩回过头来看我的瞬间,眼神被我接个正着!
我想我太专心了,以致于面无表情,她很不好意思地速速转身。
后面的车“叭”了几声,我才回过神来,女孩早已慢跑过街。
闪烁的红绿灯人形渐渐加速,我的机车也快快追上前去。
从后视镜观赏女孩的模样,她一边跑一边拿着毛巾擦汗,脸颊白里透红,马尾上下跳跃,我的心也跟着摇摆飞扬。她并没看我,眼光中只有长长的红砖道。
我试着放慢油门想再细看她一遍,无奈一夕间忽然人车杂沓,逼着我只好一路向前,任女孩转弯到另一个十字巷口,渐渐远去。
又骑了五分钟,不晓得哪来的疯狂勇气,我把车调头,一路想寻回女孩的踪影。
我从没这样与人勾搭,也不知道若真找到她后该说什么,我就是想再见她一面。
机车就在这个大都会里乱窜,我明白这样没意义,但不停说服自己,在下一个路口也许就会碰到她!而我晃了近四十分钟,再没有任何慢跑的女孩,天色也愈来愈暗了。
绕向回家的路,轮夕阳照着桥下幽幽的河水,我感到极幸福与寂寞,因为观赏落日总教我体验幸福,却始终盼望有人与我一同分享。
然后……我看到陆桥对面人行道上的马尾!
第二部分再见一面(2)
那女孩,竟在车水马龙的正对面。
“嗨你好……”
女孩喘,我也把车飞得很喘。
“我刚刚在十字路口……我是说四十分钟……应该说快一小时前在十字路口,然后刚刚在桥对面,我就绕过来……我……”
女孩一脸弧疑,脚步未停。
“你……一定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对不对?”
感觉得到女孩想闪人了。
“对不起,我:……我只想说……说:……我不是坏人。
绿,就这么莫名其妙,结下来了。
就像我跟体育、球类没什么绿,天生会的,就是慢跑。
几年下来,一有空就跑,尤其周日下午,没什么车子,跑在黄昏里,是一种快乐。
那天,我在桥上看见行色匆匆的伟强,仍骑着“小卜卜”,我叫了他:
“伟强?呼~伟强!呼~”
“ㄟ!娴娴!你还在跑步呀?”
“是呀,怎么样,呼~最近好不好?”
“马马虎虎啦!ㄟ我儿子看过没?还有我小女儿?叫阿姨,叫呀!”
伟强胖了、老了,疲倦的神情,带着一种怡然自得的满足。
“他们反应很慢,不会叫人,嘿嘿…………”
“你还是住在我家那边吗?”
“是呀是呀,我一直没搬。你还是一样年轻漂亮。ㄟ,有机会来我家坐坐,我要迟到先走了。”
看着红色的大太阳燃烧着伟强一家三口的身影,当年他所谓的寂寞,现在应该消失殆尽了吧。
我和娴娴不是没缘,只是缘浅。
六年前的那个下午,我冒冒失失上前向她搭讪,她给了我一个机会。
我们相识,进而相爱,但不到一年,我们个性不合分开了。
后来不知在桥上经过她多少次了,她都是一个人在跑,马尾弹弹,但这是她第一次叫住我。
“阿 姨?”
“现在叫干嘛?阿姨都走了!你们两个小家伙的反应也太慢了吧!哈……”
没时间看落日了,我忙着送小朋友去才艺班,我累得很幸福。
第二部分忘记(1)
Forget是我的宝贝土狗,一身黑棕毛发闪闪发亮,捡回来时还挂着顶圈,怎么看都不像一只流浪狗。
我和爸不和,是很久的事了。
从小就肯定志向,只要我长大,一定要搬离那个房子,那个“爸爸的家”。
也许是他对我的期望太高了吧,功课一直不差的我,高中以前的书,全是为爸而读。
直到大学联考,我明明有填经济系、企管系的资格,但我却故意选了社会系,爸是拿到成绩单后才知道这个事实。从此,我和爸的关系到了箭拔驽张的地步。
大三住进宿舍,连舍不得我离家的妈妈都不再反对,我也厌烦自己动不动就和爸吵架,我们之间愈来愈远。
当兵接到家书,爸写的,钢笔字一笔一笔刻印出来,讲的仍是国家民族那一套。
他结尾还不忘数落我固执迷糊的个性,把大学选填志愿的事又拿来翻一遍,要不是妈妈在信纸背面告诉我“Forget”要生孩子了,我真想把信撕烂。
Forget是我的宝贝土狗,一身黑棕毛发闪闪发亮,捡回来时还挂着项圈,怎么看都不像一只流浪狗。
爸一直反对我养狗,他认为狗全是肮脏的,因此不断以“有项圈的狗一定是有人养,忘了带走,现在说不定到处找不着它”来作为赶走它的藉口。
我才不管,爸愈反对,我愈把狗留下来,取名叫“Forget”。
因为,“Forget”八成忘了原本回家的路才走失,现在我倒希望它忘光关于前一个主人的一切。
再收到信时是妈妈写的,“Forget”流产了,全是死胎,现在很虚弱很虚弱。
我急得马上打电话回家,叫她把电话拿给“Forset”听,不停唤着“Forset”的名字,但它一声也没吭。
爸把电话抢过来训了我一顿,说“兵不好好当,对着电话鬼吼鬼叫成何体统?!”
一怒之下,我把在军中学到的国骂全派上用场,父子两人对斥了十分钟,直到爸把电话摔了。
我立刻再打回去还要理论,妈妈接的,说爸把自己关在书房里。
第二部分忘记(2)
妈妈一边哭一边念我太不懂事了,我其实有些懊悔。
退伍后我马上找到工作,爸因哀老变得有些迟钝。
我向妈简单交待行踪后,便搬往公司附近的套房,临走前叫“Forset”给我一个满怀的拥抱,“Forset”舔得我一脸口水,其间爸都没再发表评论。
随着上班的忙碌,我甚少回家,妈妈固定打电话给我,有时还会一起外出吃中餐。
妈妈告诉我,爸要退休了,老了不中用了,要我有空多回家看看,多陪陪他老人家。
我开玩笑说:
“有‘Forset’陪他就行了,他是全世界最~喜欢狗的,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