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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姓埋名-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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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死案已定,我就是死了手里还赚着一个局级干部呢。    
    如果不是我的脑袋出了问题我敢相信警察并不知道我的底细,他们只不过是在广州地区清除三无人员。我按假身份证、假地址、假名字编造了一套瞎话算是蒙混过关了。警察把我们这些没有暂住证的一行二十几个人集中送到火车站的一个货场,让我们做了一个星期的装卸工,算是赚足了遣返我回东北的车费。7天过后,我就被遣返回老家东北了。我是不能再回到东北去的,经过一番周折我踏上了北上的列车,3天后我在北京火车站下车,二次进京重又开始流浪生活。    
    一切都没有改变,改变的是我再也不敢贸然去做什么与绘画有关的任何事情了,绝了画画的路,就切断了警察抓捕我的线索,堵绝了我走向死亡的路。    
    一晃我在北京又度过了一年半的鬼魂一样的流亡生活。3年半后,我觉得危险期已经过去,老城那边很有可能早已把雪夜谜案封存起来了,想必这桩案子已经成为陈年悬案。3年无事,风平浪静,我的胆子就大了起来,我可以舒展一下蜷缩多年的身躯了。那还在盛夏时节,我在北京遇到了一个坏女人。一时贪心,我上当受骗,被这个女人骗走了仅有的3000元钱。这实在是一件永远难于向他人道及的十分羞耻的往事,叫我不堪回首。就这样我怀揣仅剩的100多元钱偷偷潜回到东北。    
    


第一卷第五章 流浪(1)

    我狼吞虎咽地吃下一碗手抻面,付给服务员3元钱,用手背擦了擦两边的嘴角,便站起身尽量不让别人看出我的寒酸,用双手正了正遮阳帽的帽檐,把墨镜重新挂在鼻梁上,昂着头掩藏起那满面风尘,从容地走出小餐馆。时逢盛夏,尽管还是上午时分,燥热的天气就把人晒得汗流浃背,我穿着一件被汗渍浸染成了淡黄色的老头衫,老头衫掺和着汗水紧贴着我那干瘦但却结实的身板,下身是一件米色的短裤,肩上背着一个口袋,口袋里便是我的全部家当。我融进一股股炎热气浪充塞着的人行道上。宾馆、饭店、汽车都开足了空调,空调机声嘶力竭地响着,把热气排泄到马路上,把凉气留给自己,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情只有空调机才干得出来。我清楚沈阳这座城市没有人认识我,即便是碰见了熟悉的人也没人能想到我就是3年前的那个古鸿鹏。古鸿鹏的名字早就在这个世界上蒸发掉了,大江南北留下的是我古复生的足迹。我企盼苍天再给我一次复生的机会,我要重新做人,去拼搏去赚钱,来体现我存在的价值。    
    沈阳离我的家乡不算远,在沈阳找份工作也不算难,等有机会再回趟老家看看老父老母。我曾以亲属的名义给家里写过信,可是没有回音。也给已在国外的妹妹和妹夫打过电话,可是没有和他们联系上。我不敢回家,谁能来照顾父母呢?我挂念父母,可我无能为力。    
    此前,我一直在想等风平浪静后在沈阳这座大城市里创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我会得到我所需要的一切,因为沈阳是一座热情而又好客的城市,它不像有些城市那样或物化或浮躁或奢靡。它有对时光交错的沉思和对人生境遇的斟酌还有对繁复生活的沉淀,有我冬日的梦。逃亡的3年半从广州到北京我去过好多城市,这些城市给了我比东北的冬天还要寒冷的招待。我做过矿工,当过建筑工人,装卸过火车,露宿过街头,睡过下水管道,住过地下室。被人骗过,我还骗过别人。最后这一次被那女人骗得有点狠,3年来积攒下来的3000元钱全都落在骗子的手里,就像现在我只剩下肩膀上的这个口袋。过去的事就别提啦!那是一段永远难以向人启齿的往事。    
    我就像老鼠一样在人不知鬼不觉的地下躲躲藏藏熬过了3个半年头。3年多来,我害怕响动,就连树叶发出的声音都使我恐惧。有一次,那是在广州的街头,一片梧桐树叶从树上飘落下来,借着风像耗子一样在地上跑起来,我的脸都吓白了。老鼠又有什么可怕的呢?可我却吓得要命,差一点儿就喊出声来。逃亡的生活叫我胆小如鼠,在梦幻般的现实生活中我仍然心有余悸。这几年来,对我来说有的不是金钱,而是比老牛走得还慢的时间,在难熬的日子里叫人比害怕老鼠更害怕的就是时间。3年半的时间简直是太漫长了,尤其是在夜里,我常常失眠,即使是睡了,也与噩梦相伴。几年来噩梦搅得我时常睡不好觉,因为长期缺觉人变成了另一番模样,由于劳累奔波和提心吊胆的生活使我消瘦了也苍老了,个子明显地比原先高了一块,眼睛变大了,皮肤也黑了,再看手上的皮肤就像小树皮一样干裂粗糙,现在的我就连亲生父母都难以辨认了。    
    刚才我推门走进小饭馆的时候,就看见有一个男人径直向我走来,他高高的个子,消瘦的脸膛上有一双刀一样浓重的眉毛,那幽幽的黑眼睛显露出一点忧郁和无奈。我突然发现,他瞪眼在看着我。坏了!他好像认出我了。我害怕极了,便停住了脚步想退出去。这时我和他的距离也就两米多,他也停住了,用惊恐的眼神望着我。相持片刻我才恍然明白前面是一个落地大镜子,镜子里的人就是我自己。难怪,许多年来我没有在落地镜子里完整地看见过自己的全身形象了。我想一个连自己都难以辨认的人,还有谁能认出我呢?事实上这件事融进了辩证的哲学范畴,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互相转换,坏事变成了好事。过去的我没有了,一个新的生灵出现在芸芸众生面前,生活把我改造得清瘦而高挑儿,我只为了活得像个人。    
    出了餐馆,我用蔑视的目光扫视一下眼前的街道、楼房、行人以至整个城市。可是我马上又踌躇起来,我往哪里去呢?哪里需要打工的人?哪里需要盖房子的人?我想先找一个建筑工地,那里可能有我的位置。这几年我在建筑队盖了不少大楼,给包工头打工我有经验。我沿着大路向前走着,一边走我一边算计着挎兜里的钱?昨天从北京到沈阳的长途车票用去了95元,吃了一碗手抻面花了3元,这样兜里还有32元钱。32元不够租房子,不租房子只吃饭,一天吃两顿面条大约是6元钱,仅够5天的。不!吃面条太奢侈了,最好还是在超市买一个馒头也不过才3毛钱,一天3个馒头外加一点咸菜大约一块钱,这样我能活一个月。今天我必须要找到工作,有一份工作吃住就都能解决了。想到这里我便迈开大步向前走去,穿过北京街的斑马线又走了一段路就拐进了一条小街。我像流浪汉一样东张西望地瞧着,只见小街上行人很多,这条街上还遗留着旧时期的青砖平房以及伪满时期的二层小楼。看看路标,才知道这就是著名的北市场街。沈阳城有两个久负盛名的大市场:一个是北市场,一个是南市场。位于沈阳北站西南方向,市府大路北侧的是北市场。在旧社会北市场曾经是五行八作俱全,市井歌妓求生、商贾游人集中的热闹场所。当时场内有大戏院、商埠舞台、饭店、典当行、妓院、烟馆、赌场等数百个商家。北市场是有钱人吃喝玩乐的天堂,是下九流讨生活的沃土。    
    如今几十家小饭店、小吃部排列在街道两旁。小街上聚集着小商小贩,他们叫卖着各种小吃、蔬菜瓜果,一幅市井民俗的街市画面。新疆人经营的烤肉店里飘来了肉香,几个吃客在大块吃肉大口喝酒。我禁不住舔了一下嘴唇,那人的手里攥着烤羊腿,用嘴撕下一条羊肉。我的心中燃烧着一股怒火,我不屑地瞅着那个吃肉的人,真想把他的脖子拧断。想当初我也折断过老农家母鸡的脖子,用盐水把鸡煮熟,我也是用嘴撕下鸡肉大口吃着。我还和工地上的民工打死过市民家的狗,吃个痛快。想到了吃,嘴里又焦渴得不得了,在夏日的天气里口渴要比饥饿还要难受十倍。清凉凉的饮料倒进了路边那个小女孩的嘴巴里,我只能把唾沫咽进干涸的嗓子眼儿。我把头转了过来不去看她,想找一个有水的地方喝口水。在我寻找之际,看见街道的一个犄角处,有一群人在围观。只见一个男青年在叫卖着切菜刀具,他的面前摆放着,一个菜板,两个菜盆,几个土豆、萝卜还有一个大头菜,另有一套多用途切菜刀具。    
    年轻人出口便是绕口令式地叫卖:“……如果你刚才没看见,我从头给你演一遍。土豆丝儿、萝卜丝儿不用菜板和菜墩儿,八把小刀就一套,老不欺来少不瞒,谁买都是十元钱,我不多挣你一元钱。”他拿起一个萝卜用手中的刀具在给萝卜削皮,表演给围观的人群看,“我的小刀能切花、能打皮。山东苹果,南洋梨,都用小刀来削皮。削起皮来刷刷刷,赛过木工推刨花。你们看,就这几下就完事儿了,又简单又方便。”    
    我看着看着就围上前去。这时另有几个人从小餐馆里走出来,他们挤进圈儿内把地摊围成半圆。围观的人都在看热闹。    
    卖刀的年轻人继续叫卖:“你们再看切萝卜丝儿啊!你别眨眼你仔细看,从哈尔滨到沈阳萝卜多长丝儿多长。根儿根儿都是小方丝儿,小风一吹颤巍儿巍儿,好像孟姜女的头发丝儿,你喝着小酒都得笑吱吱儿。万里长城永不倒,这一刀更比一刀好。往前拉,往后推,香港澳门都回归,为啥台湾没回归?台湾有个李登辉。李登辉拉下台,台湾不久就回来。台湾回来我也乐,我到台湾去卖货……”    
    这时从圈外又挤进一个大块头,他扒开围观的人群对着卖刀人嚷道:“嗨嗨嗨,你是谁呀?不想活了!”    
    “大哥,我借贵方宝地,在这儿卖点货。”    
    站在里圈儿的一个地痞嚷道:“这是什么地方,你还不知道吧?”    
    旁边的又一个地痞喊道:“来,让他知道知道!”    
    不等卖刀人说话围在半圈儿的那几个地痞就跳将前去提拳便打。卖刀人不知怎地劈面挨了重重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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