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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要我——”
“一点钟再来。我知道他会准时,并且在半小时这之内办完事离开,他总是这样的。我多安排了半个钟头,可以冲个澡,整理一下,然后——”
“然后怎样?”
“然后好好服侍你。”她说,“你到底想怎样?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我没有。”
“得了。我为什么要替自己辩护?这才是重点,为什么我要替自己辩白?”
“我不知道。”我拿起咖啡杯,但已杯底朝天,于是我放下杯子,拿起一片奶酪,但又放回去,然后开口:“那么你今天已经补充过维他命B12了。”
她沉默了好一阵子,我开始后悔说了那句话。这时她说:“没有,我没有。我们没有那么做。到底怎么了?你想知道我们做了什么吗?”
“不想。”
“我偏要说。我们像往常一样,我坐在他脸上,他舔我的下体,然后他自慰。他喜欢那样,我们总是这样办事。”
“不要说了。”
“我要说。你还想知道什么?我有高潮吗?没有,但是我假装有,那会使他兴奋。你还想要我说些什么?你想知道他的阴茎多大吗?你休想打我,马修·斯卡德!”
“我没有要打你。”
“你想要这么做。”
“天哪,我连手都没有拿起来。”
“你想要这么做。”
“我没有。”
“你有。我要你这么做。不是要你真的打我,而是要你心里想这么做。”她睁大双眼,眼角闪着泪光,然后口气转缓不解地说:“我们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伤害彼此?”
“不知道。”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三部分对方无力扮演的角色
“我知道,”她说,“我们都在生气。你生气,因为我还在当妓女。而我生气,只是因为你没有送花给我。”
她说:“我大概了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两个人都承受了极大的压力,这使我们比自己所想像的更脆弱。而且,我们还把对方塑造成对方无力扮演的角色。我把你当成了圆桌武士里的加拉哈爵士,不知道你把我想成什么人。”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夏洛特公主吧。”
她看着我。
“那首诗是怎么说的?美丽的伊莱恩,可爱的伊莱恩,伊莱恩,阿斯托拉的莲花仙子。”
“别说了。”
窗外天色已经转暗,皇后区的天际,一架闪着红灯的飞机正朝拉瓜迪亚机场降落。
过了一会儿,她说:“高中的时候念过那首诗,丁尼生①。我曾经幻想那首诗说的是我。”
“你说过。”
“有吗?”她的神情显现出她正沉浸在回忆里。然后,她突然说:“唉,亲爱的,我既不是莲花仙子,你也没有闪亮的盔甲。更何况和夏洛特公主交往的应该是朗斯洛而不是加拉哈,我们算什么?只不过是两个相濡以沫、愿意付出的普通人罢了。这也不算是什么坏事,不是吗?”
“当然不是。”
“而且,现在外面有个疯子要杀我们,所以,现在不是闹别扭的时候,对不对?”
“是的。”
“那么,我们来谈谈钱的部分,可以吗?”
我们开始工作。我结算这几天的花费。她提醒了某些我疏忽的地方,然后还把零头加为整数,并用严肃的眼光阻止我发表意见。接着她走进卧房,再出来时,手里拿了一叠五十、一百元的钞票。我看着她数了两千元推到我面前。
我没有伸手。“那不是你说的数目。”我说。
“我知道,马修。你实在不必记录你花了多少钱,然后再回来跟我算。把这拿去,快用完的时候告诉我,我会再准备给你。不要跟我争这个,我唯一有的就是钱,而且这是我自己赚来的。如果这种时候不拿来用,那还要钱干什么呢?”
于是我将钱收下。
“很好,”她说,“这个问题解决了。我一向比较擅长处理生意,至于情感的问题,总是不知所措。目前就别再谈这个问题,就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你觉得呢?”
我站起来说:“我再喝一杯咖啡就走。”
“你不必这样。”
“我要去做我的侦探,去花你给我的钱。你是对的,我们就顺其自然吧。我很抱歉先前说了那些话。”
“我也很抱歉。”
我端着咖啡回来的时候,她说:“天哪,答录机里竟然有六通留言。”
“什么时候?我们在房间里的时候吗?”
“一定是。我倒带听一听好吗?”
“当然。”
她耸耸肩,按下按钮,机器开始倒带,接着传出一些杂音,然后喀的一声。“挂断了。”她说,“每次都是这种电话,很多人不喜欢在答录机里留言。”
之后,又是一通没有留话。接着是一个男人,声音尖锐而自信,“伊莱恩,我是杰里·派恩斯,这两天会再和你联络。”然后又是一通挂掉的,下一通电话中,对方艰涩地清喉咙,拖了很久的时间,好像在想该说些什么话似的,最后还是没有说话就挂断。
最后,第六通留言中,有一段颇长的沉默,伴随着录音转动和背景杂音,对方低语:“哈罗,伊莱恩。你还喜欢那些花吗?”
又是一阵沉默,和先前的一样长,只听到背景的杂音,好像是地铁电车的噪音,音量并不大。
之后,他用同样低沉的声音说:“昨天我想到你,但是你还不到时候,还得再等一段时间。我要把你留到最后。”一阵短暂的沉默,“我是说倒数第二个,他才是最后一个。”
他只说了这些话,然后等了二三十秒,才把电话挂断。之后答录机喀的响了一声,机器自动转带,回到预备状态。空气似乎停止流动,我们则沉默地坐在那里。
《到坟场的车票》 第三部分发现一些新的地点
10
破晓之前我回到旅馆,进房时已经过了四点,没多久,天色就转亮了。我整个晚上都在城里奔波,走遍多年来未曾重访的各个角落,有些地方早已经歇业。我试图寻访的部分人士也已不见踪影,不是在天上,就是在牢里,有些人甚至早已离开国内。不过我还是发现一些新的地点,认识了几个新角色,并设法使他们愿意协助我的搜寻工作。
我在普根酒吧找到“男孩”丹尼。他个头矮小,虽为黑人但得了白化症,仪态和礼貌十分讲究。他总是穿着剪裁保守的三件套西装,只在夜里活动,生活作息如同吸血鬼,从来不在日出到日落这段时间外出。现在他的习惯跟以前一样,还是只喝纯的冰的俄罗斯伏特加。对他而言,普根酒吧和顶尖小店等地就是他的家,这些店里总会随时为他准备一瓶冰透的伏特加。不过现在顶尖小店已经歇业了。
“现在那里改成一家法国餐厅。”他告诉我,“高消费又不是很好,我最近大都来这里,不然就是去阿姆斯特丹街上的鹅妈妈之家。那里有一组三重奏还不错,一星期六天都表演,鼓手一向不用鼓棒而只用金属刷子,从来不肯独奏。而且,他们把灯光控制得恰到好处。”
“男孩”丹尼所谓恰到好处,绝对是昏暗至极。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戴着墨镜,我想即使在暗无天日的矿坑中,他也还是会戴上墨镜。“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吵杂、太明亮了,”我不只一次听他这么说,“应该安一个可以调暗光线的装置,音量也应该降低。”
他不认得我带去的素描人像,但听到莫特利的名字则似乎有些印象。我试着唤起他的记忆,最后他渐渐记起了这个事件。“你是说他现在回来找你算帐,”他问我,“你为什么不干脆跳上飞机,找个温暖的度假胜地,等他冷静之后再回来?像他那种家伙,给他几个星期,包准他又会捅出咯搂子,没多久就得再回去蹲监狱。这样一来,你又有十来年可以高枕无优了。”
“他现在变得更狡猾难缠。”
“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竟然待了十二年,你说他的脑袋能有多厉害?”他一口喝完酒,接着他的手只不过挪动几寸,竟足以招女招待前来服务。等女招待斟完酒并确定我的饮料仍未喝完之后,他开口说:“我会传话下去,随时保持警觉,马修,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很感激。”
“不知道他会在哪个区出没,和谁混在一起。不过有些地方还是值得你过滤一下。”
他提供一些线索给我,我便循着这几个方向跑遍了全城。我在伦诺克斯大道上找到一家无照酒馆,街尽头另一家酒吧,则有很多有钱有闲的上流阶级人士在那儿喝酒。我还坐出租车到城中二十街和第三大道附近,一个名为补缀之家的店,店外的砖墙上还悬挂着早期的美国式拼布作品。
我告诉酒保,我找汤米·文森特。“他现在刚好不在,”他答道,“如果你愿意稍等一会儿,通常这个时间他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我点了一杯可乐,在吧台等待。吧台后方有一面镜子,我不用转身就可以看到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群。直到我的杯中饮料喝得只剩下冰块时,坐在相隔两个座位的胖男子忽然走过来,伸手搭在我肩上,仿佛我们是旧识。他说:“我是汤米·文森特,需要我为你效劳吗?”
我在二十街和公园大道、第三大道后面的十四街、第八街北段靠百老汇大道,及四十七街和第五大道间的列克星敦大道附近闲逛。这一带是站街女郎群聚揽客的地方。她们个个花枝招展,穿着超短热裤和削肩背心,头戴金黄假发。我上前交谈的女郎不下数十位,听任她们误以为我是警察,反正我否认也没人会相信。我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她们看,警告说他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