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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就象一所房屋,夫妻便是支撑屋顶的梁、檩。梁与檩各有各的功用,如果不量其功用而随意调换其位置,那屋顶即使不坍塌,也会变形。
家庭又好比一支军队,军队作战,需多兵种配合,如果后勤部队认为战斗胜利之后荣誉多归作战部队,自己的工作是一种“牺牲”,而要求作战部队抽调兵力,与自己一同运送弹药、粮草,其结果恐怕将使在前线拼杀的作战部队因兵力分散而造成真正的牺牲。
我不否认,有一些夫妻,的确是一方在为另一方做出牺牲。比如女人包揽家务,伺候平庸无能,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男人;比如男人忙里忙外,孝敬无知无识,醉心于搓麻跳舞的女人。这些人已不止是“牺牲”,他们已经丧失自我,成了丈夫或妻子的奴仆。这样的夫妻,只是浑浑噩噩,打发时日,谁也不想谋求什么发展,也不可能有什么发展。而这样的家庭,恐怕不是死水一潭,便是战火迭起。
在某个以“事业与家庭”为话题的座谈会上,一位女大学生如是说:“我们虽然跨入了现代社会,但我国的物质生活水平还很低,家庭服务跟不上。因此,一个家庭要有一个人成功,就必须有一个做出牺牲(习惯性用词)。我觉得从个体素质上来说,女性普遍较差,很难成气候。如果把用武之地放在厨房,既能发挥女性的特长,又支持了丈夫的事业。”这段话可能不为某些女强人所认同,但却说出了家庭应有合理分工的道理。我想,这道理不仅适用于某些女人,也同样适用于某些男人。而无论是女人还是男人,懂得了这个道理,下厨房时就不会再大喊冤枉,说自己是在为谁做出牺牲。
第四辑 妄谈男女家务活
家务活是最没乐趣,但又非干不可的劳动。男女经过一番陶然醉然的热恋,毅然决然地签订了一纸契约,搬到一个屋顶下居住之后,才发现,结婚过日子竟然如此平庸,毫无诗意:铺床叠被拖地板,做饭洗衣倒垃圾自不可免,整天还要像蚂蚁搬家似地从市场上往家里搬运米面油盐、日用杂物……天天如此,永无休止的家务活,别说去干,想一想都让人心烦、犯腻。
家务活既然如此繁琐且非干不可,也就引发出夫妻分工的问题,落实到细微处,也就成了被子该谁叠、早点该谁买、房间该谁打扫、饭该谁做、碗该谁刷、垃圾该谁倒、日常所需该谁卖等等一系列的问题……若是一方任劳任怨,夫妻当然能够相安无事,但若是双方都在家中争平等、争主权,为一件小事该谁干的问题推来推去,家中恐怕很难安宁,或为早点该谁买而争执不下,或为碗该谁刷而斗嘴赌气……池莉女士曾在大作《谬论结构》中教育女人说:“一个女人,无论你爱得多么热情忘我,你在新婚的第二天早上千万别抢着折叠被子整理床铺。为什么?这里头有一微妙处,你首次做了,必定大受丈夫赞许,你便忍不住第三天又抢着做,……这工作自然就分配与你了。”据此又云:“女人,你切不可太主动。在新婚燕尔之时,凡家务事,要与丈夫一同商量一同做。”一个男人如果荣幸地和一个受过这种教育的女人结为夫妻,婚后就要事先开上一星期家务分工讨论会,对家务活进行认真、周密、合理、细致的分工,制订严格的章程,否则其后果必然是矛盾百出,冲突迭起。而家务活,对斤斤计较、互不相让的夫妻来说,也就成了浪漫爱情的降温剂、夫妻关系的绊脚石、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其实,只要男女双方不都是事业型或针尖枣刺型,家务活并不是夫妻和睦的障碍,更不是阻挡夫妻通向幸福之路的大山,男女都是上班族,下班之后没事可做,且没什么“外事活动”,两人一道干干家务活,也是一种生活乐趣。若是一方是事业型,是家庭的支柱,下班之后仍有自己的工作要干,或需参加必要的社会活动,而另一方工作轻松,下班之后无事可做,就要见劳勇为,主动挑起干家务的担子。因为支持另一方的工作,也就等于间接地为家庭增加收入,创造业绩,使生活过得更好。如果是全职太太或全职丈夫,就更是责无旁贷,要把家务活当作本职工作来做。当然,如果家庭经济条件优裕,请一个保姆,家务活该谁干得问题也就勿需讨论。
据我观察,夫妻之间只要一方不把对方识为奴隶,或当成佣人驱使,就不会为家务活而闹矛盾,若是妻子包揽全部家务,丈夫在家中无所事事,不是在一旁架着二郎腿,喝茶看报看电视,就是外出喝酒跳舞搓麻;或是丈夫担任家庭主男,整日烧洗煮涮,打扫卫生,女人则在一旁怀抱宠物,嗑瓜子聊闲天,或是也沉湎于舞场牌桌,家中必然战火时起,硝烟不断。当然,那种为使自己的所爱幸福快乐而甘愿牺牲自己的男女不在其内。
家务活不是什么高科技,只要愿干,谁都能干好。而根据我的体验,家务活虽然繁琐,也并非一点乐趣没有,经过一番劳动,把家中整理得干干净净,井然有条,然后沏一杯茶或点一支烟,坐在沙发上翻两页闲书,也是一种享受。再说,做家务是为自己服务,虽然付出劳动,但却由自己享受,与别人无关,我们又有啥好埋怨的?
“我爱派”与“爱我派”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与爱情有时是颇难统一的。于是有人提出口号曰:“找个爱我的人做丈夫(或妻子),找个我爱的人做情人。”这口号一经喊出,便广为流传。然而真正有多少人言出必行,行必有果,闹它个鱼与熊掌兼而得之,多少年来,恐怕尚无人做过调查,也无法调查。
其实,对于这个“立足婚姻,寻找爱情”的口号,许多人不过是觉得有趣而姑妄言之,真去实践的只是少数。因为不光是实践起来困难重重,即使鱼与熊掌真的兼得了,最终也大多是闹得消化不良,上吐下泻。于是人们又放弃浪漫,回归现实,女人希望未来的丈夫以爱情为聘礼,男人则希望未来的妻子将爱情作嫁妆。大概由于中国是口号大国的缘故,这种美好的希翼,结果又化作两句口号,一曰:“找一个我爱的人”,二曰:“找一个爱我的人”。这两语口号代表着择偶的两大主张,而持这两大主张的人又分成两大派系:“我爱派”和“爱我派”。
“我爱派”认为,婚姻乃人生之大事,只要不是将结婚离婚当作游戏的人,谁都会慎重对待。如果找一个我不爱的人,岂不是糟蹋了我的青春?与一个我所不爱的人共同生活,我不仅在任何方面都难以产生激情,而且觉得是在忍受痛苦的折磨。如果是我爱的人,我可以为他(她)奉献我的一切,即使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要否跳到海中去捞月亮,我只听他(她)的一声命令。只有与我爱的人在一个屋顶下生活,我才会感到“幸福美满”,才会觉得不虚此生。
“爱我派”认为,要想使婚姻幸福美满,就要找一个爱我的人。他(她)真心爱我,才能对我体贴入微,才能为我任劳任怨。他(她)真心爱我,才会处处为我着想,事事听我使唤,并且能赞美我的长处,原谅我的缺点。与一个不爱我的人在一起,岂不是让我在爱情的沙漠中生活?到那时,谁来关心我的喜怒哀乐,谁来对我嘘寒问暖?不关心倒也罢了,若是对我的意愿毫不尊重,我要朝西,他(她)偏要朝东;我要朝东,他(她)偏要朝西,那岂不是矛盾百出,烦恼不断?与其如此,我还不如一人称孤道寡,独往独来,免得整日与愁烦相伴。
“我爱派”与“爱我派”的择偶观,听起来头头是道,然而我想,那也只能是嘴上谈爱,真要是实施起来,恐怕如愿以偿者少而大失所望者多。“我爱派”只强调要找一个我爱的人,但我所爱的那个人是否爱我?是否拿我的爱当回事?世间可爱的人多矣,如果我忽视了爱的可能性,只是觉得某人可爱便爱,其结果很可能是一厢情愿,或曰“剃头的挑子,一头热”。我爱的人即使勉强愿意登上爱的客船,但如果不把我的爱当回事,恐怕也很难与我风雨同舟!“爱我派”只强调要找一个爱我的人,但爱我的人是否值得我爱?如果不值得我爱,我是否就能接受对方的体贴关心?无论男女,只要稍有出众之处,爱慕者便不止一人,甚至是络绎而至,如果我仅以对方是否对我百依百顺,是否能为我奔走效劳作为择偶的标准,恐怕不仅忽视了自己的感情,降低了爱情的标准,而且可能会被甜言蜜语与利益所诱,陷入择偶的误区。如果与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在一起生活,无论他(她)怎样顺从、怎样体贴、怎样殷勤,恐怕最终仍会“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桑榆以为,“我爱派”与“爱我派”都忽视了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爱情必需建立在互爱的基础上。一方的情,得不到另一方的呼应;一方的爱得不到另一方的回报,不能称之为爱情。不能互爱的男女,即使由于种种原因同了床,也大有可能异梦。这样的婚姻也很难谈得的上“美满”二字,倘若生活上遇到挫折,或遇到富有魅力的第三者出现,两人就很可能互道“拜拜”,各奔东西。
说再婚
离婚的男女,大多不想永远称孤道寡,只要有一线希望,恐怕都要再择配偶,重组家庭。然而,离婚的人再次谈婚论嫁,不仅心态不同于未婚的人,面临的问题也比未婚的人要多。有的人能够及时调整心态,走出失败婚姻的阴影,并且善于处理再婚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不但不久便喜结良缘,而且能够使重组的家庭和谐美满。而有些人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