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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着还不到十五岁。” 妈的,我又翻了一个白眼,东方人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碍他什么事了,真要比年龄我其实还比他大半个月。“我刚满十五。”我颤抖起身体,把年纪报小一点也许他能放过我。
“真是一只可爱的羔羊。”修长的食指抚触着我的脸庞,他贴近我的脸细细打量着,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眼底划过一丝迟疑,但不过几秒钟的时间他好像想通什么。他吻住我的嘴唇有些冲动的吸吮起来,觉察到我的木讷他吻得更为迫切,舌头撬开牙关长驱直入想唤起我的热情,他嘴里的气味冲撞得我非常不舒服,更一度无法让我呼吸。“接吻时”他压着我的双腿有些粗鲁的脱下我的外衫,跟着解开牛仔裤上的皮带,我被他剥光后他仅仅只是脱了外套铺到我身下,跟着就拉开裤子拉链抬起我的一条腿毫不怜惜的入侵进来。
他低声喘息着在我体内进进出出,我咬紧嘴唇疼的想哭,每一下都像要将我撕裂一般,他太粗暴了。突然他开始加快起动作,我惊恐的拼命摇头求他不要这样做,那样会使我怀孕。“你是我的姑娘。”他闷哼一声还是在我体内释放了所有的热情。
从他开始做到完事也就二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他扶着我重新穿回衣服告诉我他的姓名然后指引我看向楼下的房车。“你看到楼下停着的那辆车吗?”“那是我爸爸年前才买的新车,打算放假时全家人一起沿河旅行。”他沉默了一把背起我的旅行袋说道:“我们离开这里。”
艾伦说要带我一起离开,说实话我是不抱什么希望的。而且我不认为两个话都没说几句的陌生人只凭一次肌肤之亲就产生什么感情,否则就没有那么多一夜情了。但他真的带我出了城,这人其实挺笨的,换成我是
他就绝对不会这么做,玩完就算了,带着一个累赘上路这不是在找死么。后来我开始分析他之所以带上我的原因,其一,我“年幼”很安全,没有能力背叛他。其二,路上遇到危险我会是非常好的活饵。其三,我纯粹是他随身携带的充气娃娃可以供他随时泄欲。事实上正是如此,出了小城后他带着我藏匿在一所又一所民宅,隔三岔五就会提出做/爱的要求,是要求,他要我就得给,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唯一有所改善的地方他做的时候会顾及我的感受尽量也让我享受到快感,而且都会戴套。他说他不要孩子出生在这样的毫无希望的末世里,很好,还有点脑子。
“苔丝,我的姑娘,快坐上来。”他抚弄我的皮肤够了在床上躺下来,健硕的胸膛一起一伏,我顺从对准他的早已昂藏的欲望慢慢坐下去,完全融合时他舒服的喟叹出声,双手扶好我的腰嘴角含笑让我快动,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我在上面。说实话,不是末世我也睡不到这样的男人。“你学得可真快,苔丝,说你爱我。”“我爱你。”记不得这是第几次说爱他了,反正他要什么我给什么,一句“我爱你”不算什么。我太弱小又没有武器,依附着他才能继续苟延残喘下去,他提供我食宿安全,我提供身体,等价交换不可耻。唯一可恨的是他迄今为止就是不愿意给我武器,他还是防备着我的,如同我一直骗他说我叫“苔丝”一样,隐藏真实姓名,虽然愚蠢又可笑,但这是我最后的保护色了。
每天提心吊胆的东躲西藏的日子不好过,艾伦回临时窝点时总是抱怨食物越来越稀缺,有时候他会提到“强盗”这个词。强盗不但抢粮抢枪还要抢女人,为了防止我被人抢走他开始把我打扮成男孩的模样再上路,我没什么异议,床伴还是固定好,这样健康安全。在非常偶然的一次机会见到几个男人共用一个女人时,我知道其实我的运气还是相当不错的。
我继续跟着艾伦天南地北的躲藏着,这样又煎熬了大概两个月后厄运还是降临到我的身上。一日下午,我正在一家便利店里寻找剩余的食物时,突然脚踝上传来钻心的疼痛,一低头发现一只爪子紧紧地抓住我的右脚,锐利的指甲扎破裤管刺入皮肉里,鲜血很快渗了出来。紧接着爪子的主人从货架下方爬了出来,它朝我亮了亮獠牙,残破的嘴角旁不断留着红色的液体。近距离看,它真的长得好恶心,嘴角边都是碎片。我的运气用尽了。
“砰”的一记枪声响起,那只丧尸被一枪爆头。艾伦背着一袋子罐头跑到我的身边,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那丑陋
的爪子卸了下来,“我不能再走了。”我指着脚上的抓伤异常平静陈述着事实,再几天或者几个小时后我也要成为丧尸大军的一员了。没有成为腹中肉,我的结局也不算太糟。
“会有办法的。”他翻出背包里的所有罐头,从最底层找到了一些抗生素。“你这是浪费时间,这些如果有用世界不会变的满目苍夷,趁着枪声还没有引来它们快走吧。”我打断他翻找的动作,从地上拾起他随手搁着的手枪边后退边快速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咬咬牙扣下去就结束了。“苔丝!”他一脸骇然迅速朝我这边扑过来,我被压倒的同时枪脱了手。“你不能死。”
不能死,天底下没有谁是不死的,丧尸捞不到吃的也会衰竭体能倒下腐烂掉。我想死,艾伦不让,他顽固又坚持的把我藏在一家百货商店的床品部,好半天后他才回来,我其实做好他不回来的心里准备了。我的精神已经开始涣散,半小时前刚流过鼻血,口角中充斥血腥味,现在则双眼模糊看不清东西。他扬了扬手上的东西,我看不清楚他拿的是什么,但感觉他在对我笑。
“漂亮吗?我选了很久,来,我帮你穿上。”他不费劲的摆弄着我的身体,我摸着身上裙子样的物体,这什么裙子,裙角都超过脚踝拖到地上了。“苔丝,说你爱我。”嘴唇被他含住轻轻的吮吸着,一瞬间我明白他的意图,敢亲吻被感染的我这混蛋是不想活了,他的脑袋是不是出去时被丧尸啃掉了一块。
“为什么?”原谅我的愚蠢,这是我现在唯一想得到的问题。“你是我最后的寄托,快说爱我。”“你不会换个寄托。”就像那群强盗一样抢个姑娘,有枪还怕没女人,就算没女人换男人也一样。话说回来,他要真的情深意重那晚就不会扔下同伴独自天窗逃生了。“手枪里还剩两发子弹,你一发我一发。我的姑娘,快说你爱我。”
“我…爱你。”我不想在烦恼他为什么要与我同生共死,我已经快变异了。“我也爱你。”他话音落下时枪声也响起。世界堕入一片黑暗之中。
☆、出村后才发现世界真乱
梅家村这个小村子不大,住户只有百十来家,地处险要,基本与世隔绝。村里世世代代以驱邪除魔为生,轮到我这一代也不例外,虽然我是女人,但谁规定这一行女人不能做的。笑话,如今世道艰难,军阀混战,找个不可靠的窝囊男人嫁了吃苦还不如自食其力来得强。顶着村里人的闲云碎语,我离开了梅家村。
说实话我能走的潇洒主要是我在村里没什么亲人了,我没见过我亲娘,亲爹在三年前捉僵尸不慎失足掉崖弄得尸骨无存呜呼哀哉。雇主拿不到僵尸牙拍拍屁股就走没有留下分文,冷血的可以。我花光家里所有的积蓄给爹立了一个衣冠冢,守完三年孝后也没必要继续留在村里。我的目标是找一个大省城,人多的地方妖魔就多,讨生活也相对容易一些。
独自一人上路的女性容易被歹人盯上,我现在就被盯上了。来得正好,我缺钱花,已经两顿没吃了。咬破食指在左掌飞快的写下敕令符,一掌拍过去那头“胖猪”就不能动了,这定身咒很好用就是费血还不卫生,不过我有钱就可以买朱砂画符。
在街边找了一间面摊吃了碗阳春面,我继续上路,世道果然艰难,连劫道的都穷得可以,想下顿吃上饭我还得挑阴暗的小巷子里走。
就这么走走歇歇,从梅家村到大省城约莫走了一个月不到一天。布鞋底早就穿了,脚底板灼痛感没有停止过,即便这样我还得耐着性子排着一长龙队伍后面等着检查入城。终于轮到我了,一个小个子士兵拦下机械地我盘问几句就不耐烦挥手让我赶快进去,正当我准备过去时,坐在哨岗阴凉处一个军官打扮的大胖子叫停住我。
“小姑娘长得白白净净,好滑的皮肤。”油腻腻的肥手摸上我的下巴,我没有躲开只是心里叹气,摸摸脸这是小事,忍一忍就过去了,没必要找麻烦。大概是我没有反抗躲开让他感觉我胆小如鼠格外好欺负,他不怀好意拉住我的胳膊说要去旁边搜一搜实则是想占我便宜。
“阿花,你这丫头,我等你许久不回,原来在城门口磨洋工!”一声爆喝传来,我的肩膀被人从后面揽住用力往后面一带,一个四、五十岁的精瘦男人救了我。我敢肯定他是在救我,其一,我不认识他,也不叫“阿花”这个名字。第二,他把我从那个胖子军官手里拉出来时自始至终没有看过我的脸,一双利眼直视着那个军官。
“原来是九叔家的丫头,误会了,误会了。”那军官拱拱手讪讪一笑走开了,我被那位叫九叔的男人一路带进城,到了
人流多的地方他叮嘱我自己小心就准备走人了。“九叔,留步。”我喊住了他求他收容几日,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好人,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我是不会放过的。
九叔很犹豫,他说他住在义庄,我一个年轻姑娘住那里不妥当。我再三恳求,现在天色已晚他无奈只好答应,但再三强调我只能住一个晚上,明天一早就得离开。
我跟着九叔回了义庄,诺大的厅堂停满了棺材,角落里堆着许多纸人,迈进门槛里面阴风阵阵,我不觉得恐怖只觉得凉爽。我一人上路也专挑坟堆和义庄借宿,那里没有活人敢接近,我相对更安全一些。
“文才!文才!”九叔叫了几声,一个留着瓜皮式发型的男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