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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次美妙的遭遇;喜欢素描(不论在一小块纸板上或者在脑子里)的旅行者们希望碰一碰运气,于是决定随便拐过一个街角去。一位只穿着衬衣的强悍健壮的宪兵正在院子里擦他的靴子,一棵古老、盘根错结的葡萄树藤,悬在一个门上面,把影子投射到粗糙的粒面墙上。这个地方非常值得一画。可是,遗憾的是,那儿几乎是惟一的“景致”。据认为布尔日还有别的五花八门的奇异古屋,我盲目地溜达着想找找看,可成效不大,使我最后疑心其有无。布尔日是一个名副其实的ville de province,(法语:外省的城镇。——译者注)当人们想表现出这种反感情绪时,这个词语最能说明问题。狭窄、曲折、脏乱的街道上铺满了相当宽大的鹅卵石。房屋大都破败不堪,没有地方特色。景致既不时髦,也不古老——只有一种无比平淡的中世纪风格。反而有一堵又一堵的死墙——花园墙、庭院墙、私人住宅墙——背向街道,似乎因为可以看的东西太少生来就十分懊丧似的。这里是一个死气沉沉、平坦、一点特色都没有的地区,有雄伟的教堂俯视着周围的一切。
第二部分布尔日:雅克·科尔(3)…(图)
这一类法国小镇有种别具一格的沉闷与丑陋,我不得不马上补充一点,它并非最常见的那一类。在意大利,万事万物都富有一种魅力,一种色彩,一种优雅,甚至孤单和无聊也有。在英国,主教堂所在的城市可能昏昏欲睡,但它肯定有一种古风韵味。但是en province〖ZW(〗法语:在外省。〖ZW)〗度过的六个星期中,我看到的表情不如布尔日丰富的地方则寥寥无几。 我回到大教堂,毕竟那也是一种特色。之后我返回旅馆,到了开饭时间,我坐下来,像平常一样,和那些commis…voyageurs(法语:旅行推销员。——译者注)一起用膳,他们一个个把面包放在大拇指上切,每一道菜都吃得格外香甜。饭后我去咖啡馆呆了一段时间,咖啡馆占据着旅馆地下室的一部分,门窗向院子开着。这间咖啡店是一个友好、和善、热闹的地方。在这里,老板tutoyer(法语:用“你”称呼。——译者注)他的顾客,好像就是习惯,顾客tutoyer侍者好像也是常规。在这种环境下,侍者自然觉得与一位走进来问他要书写用品的绅士在同一张桌子旁坐下是理所当然的。他给这位绅士拿来一个有乌亮的黑布封皮的吓人的小文件夹。里边夹着两张很薄的纸,三张封缄纸和一支在法国被认为钢笔的用具——这些就是提出这样的要求后一定会得到的东西。然后他觉得自己无事可干,干脆就坐在对面写起他自己的信来。这件微小的事情让我重新感觉到法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就在我的身后,人们打着惠斯特牌,我想,我从那种随意、亲热的作风中得到的是一个意思相同的规劝。打牌的场面热闹而又欢乐,不时还会有人发一阵脾气。其中有一位年青小伙子,我特意把他记了下来;他是他那个阶层中的一个不错的样板。有时候他说说笑笑,口若悬河,话中带刺,显摆自己;之后牌一直打下去,他输了,只得付consommation,(法语:账。——译者注)于是他不再和蔼可亲,恶言辱骂他的搭挡,宣布不再玩了,然后暴怒着扬长而去。没有什么比这个反差更完善、更惹人发笑的了。整件事情当中的这一行为,我看,在我们这些讲英语的人当中是不会有的。最初的轻松活跃,后来的任性妄为。但为公平起见,我不妨说,假如这些男人都是些恐怖的“无赖”,那么即使他们抽香烟,他们出尔反尔,也不会有我们亲爱的讲英语的无赖那么狠毒心肠。就像这间亮堂的小咖啡馆,里面有一个结实的主妇坐在comptoir(法语:柜台。——译者注)后面的镜子下自己的位置上,分糖果、补袜子,与任何一家人们抽烟斗、喝威士忌的英国酒馆或一个“商业房间” 相比,这样的咖啡馆要文明得多,也绝对比一家美国酒馆文明得多。
第二部分勒芒(1)…(图)
毋庸置疑,我离开图尔前往勒芒时,不是游览,而是一次旅行,因为我没有计划返回。10月初的法国,正是全国所有的jeunesse(法语:青少年。——译者注)开学回校的时候,出门上路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这是原因的所在。稚气的、苍白脸色的lycéens(法语:公立中学学生。——译者注)显然是在父母和祖父母陪同下,把火车箱给挤得满满的。他们显露出一种充满期待又依依不舍的神色凝视着窗外,对于一个生活高度紧张的种族的小成员来说,这种神色并不是自然;因为他们即将要回到那些教育大营房里去了,我们美国人对少年时代的种种机会的珍惜之情就被这类营房给破坏了。每隔五分钟火车就停下来一次,但值得庆幸的是沿途有迷人的景色——山峰峦叠,树木葱郁,万物洋溢着喜悦,大地星星点点地布满一些美丽的小城堡。 缅因省把自己的名字赠给了美国的一个大州,该省古老的省会是个相当有吸引力的城镇,但我不得不承认,我发觉我对它的期待太多,它拥有的值得赞扬的似乎并不多。我期望太多诚然是我自己的过失;因为为何勒芒应该令人神往,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勒芒座落在一座小山上,确实——一座比布尔日缓缓的凸起好得多的小山。但这座山四面并不是十分陡峭。我到达时,从铁路另一面看,甚至看不见山。既然我在进行比较,我就可以这样说,另一方面,布尔日的金球旅店显然没有勒芒的金球旅店好。它面向一个小型集市广场,这个集市广场颇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看起来就好像正在从它所处的山坡往下滑,尽管中间有个很丑的halle,(法语:商场。——译者注)或者是一栋圆形集市屋,来稳固它的位置。 在勒芒,就像在布尔日一样,大教堂仍是我首先参观的地方,我一刻也不停留直奔目的地。与我前几天参观的那座雄伟教堂相比,它显得稍微逊色了些;然而它依然有一些美丽壮观的特色。教堂屹立在城镇高地的边缘,高地在教堂的两面陡直而下,使整个建筑显得非常醒目,当你从下面看时,后面则林立着规模较小且数量颇多的飞扶壁,在去教堂的路上,我凑巧穿过一条巷道。街道两旁有栋特别的古屋,还有一条曲折、凌乱肮脏的小巷,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中世纪外观,因为名叫“大街”,便令人心生敬意。这儿有贝伦加丽皇后宫——一个滑稽的名字,就像这幢房子比狮心王理查的王后晚了三百多年一样可笑,她的陵墓就在教堂的南侧廓里。我正在谈论的这座建筑——是一幅素描的好题材,假如素描画家能够站在尽量离它远的地方画的话——它有一个精致纤巧、颜色偏暗的正面,高悬在街道上空,装饰着石头镶板,上面有文艺复兴时期的精美的雕像。一位胖胖的老太太站在隔壁的一家小杂货店门口——这是位相当亲切的老太太,长着一抹又粗又硬的短髭,仪态优雅迷人——她告诉我这是什么房子,还指着同一条街道上离大教堂更近的一座样式腐朽的棕色木宅让我看,说那就是斯卡龙宅。这位《喜剧小说》和数千首打油诗的作者,早年就在勒芒大教堂里担任一圣职,干了若干年后,这就使他有权利在一座教士住宅里居住。他是个极其古怪的大教堂教士,他的历史可以说是集各种怪事之大成。他在瘸子的轮椅上向诙谐诗女神求爱,而且又用相同的姿态——他甚至跪不下去——进行另一场求婚,结果是他成为了一位女士的第一任丈夫,而路易十四只是她的第二任丈夫而已。而未来的梅恩特诺夫人,几乎没什么喜剧可言。虽然,对于一个为自己的坟墓写了下面这段墓志铭的可悲男人的妻子来说无庸置疑,喜剧色彩也算应有尽有了。以下的墓志铭录自《传记大全》: 现在此人在此安息, 他生前招人怜但不遭人妒, 在他离开人世间之前, 他已饱受了死亡之苦。 过往的人啊,不要喧哗, 以免惊醒了沉睡的他, 因为可怜的斯卡龙啊, 头一夜才睡安宁。(原文为法文。——译者注)
第二部分勒芒(2)
在大教堂前面有一个寂静的、相当令人满意的广场,倒是有一些好“景观”;值得一看的是,一座塔楼一角上的角楼和一座屋顶陡直的漂亮住宅耸立在教堂俯瞰的矮墙后面,墙上的铁栅门很高。这幢住宅有两三个小尖塔,有一个又黑又大、颇徒峭的屋顶,有一种历史悠久的整体风格。有些房子本身就是一道风景,不似有些房子仅仅是房子而已。美国家居建筑的不足就在于它缺少风景,好在像勒芒山坡上那座有角楼的宅子的一座古老建筑的特点就是它不单单是一座房子。可以说它也是一个人。确实,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点人格传导给大教堂的正面,那就好了,因为这正是后者所没有的。这个破败不堪,锈痕斑驳、未经过最后加工的正面有一个罗马式的大门,但是说到塔楼根本没有。只需从外面瞟一眼,就可以了解教堂特别之处——修建于12世纪的罗马式中厅颇小,修建成于一百年之后的耳堂及歌坛宏伟壮观,二者极不相衬。从外表看,教堂的一头高高矗立在中厅之上,而中厅看上去只像是通往教堂的一条长长的门廊,只是它的南侧有一条自己小而奇特的罗马式门廊。耳堂虽浅,但高峻无比,向广场上的观光者展示出两个高侧窗的范围,它们在上面占据了整整一堵墙。南耳堂的末端是一座所谓的塔楼,这是大教堂惟一值得一炫耀的塔楼。 教堂里面,歌坛的效果相当不错;它本来就是一个教堂,中厅仅仅成了一个观察点。站在那里,我从默里的书里读到这座教堂有尖拱哥特式建筑完美时期的印记,我没有发现与这一说法相矛盾的内容。和布尔日教堂相比,它并不逊色,单独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