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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是向上的车轮。卜遥说,从小爸爸就这样教育她。她不知道,在感情上是不是也是这样。她不甘的是,在感情上,她从来就没有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追求并得到过。只不过刚刚开始,竟然就要结束了。
我有一个外地的好朋友花花,情形和我相似,但她比我活得痛快得多,狠心和谈了3年、将要结婚的男朋友提出分手,结果是花花拿着男朋友退还给她的两万元钱独自黯然神伤。
第一部分我们一起私奔吧(3)
利索地分开了,却长久地不快乐。我不知道是该向花花学习这种洒脱的作风,还是该吸取失败的教训。
昨天深夜,辗转反侧中,花花发来一条短信:“我们一起私奔吧!”
我笑:这家伙莫不是受了刺激,要搞同性恋?赶紧回一个:“私奔?什么的干活?”
半晌她才回复,却只有两个字:“逃离。”
黑暗里,我盯着这两个渐渐暗淡下去的字沉默了。
●记者手记
我该怎样做?
我不该怎样做?
小时候,老师和家长会不厌其烦地告诉你。可长大后你会发现,人生中遭遇的问题远远不止这些。其实,抉择的关口请教任何人都是徒劳,因为答案就在你心里,你只是想通过询问来增加决断的勇气而已。想奔就奔吧,只要不是裸奔。
第一部分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1)
●倾诉人:唐浩 男 29岁 职员
●采访人:申丽洁
在遇到于曼之前,“爱情”这东西在我眼里近乎一个笑话。我算得上是一个风流不羁的男人,谈过N个所谓的“女朋友”。如果这些事情与爱有关,那也是在嘴里,不在心里。那些荒唐可笑的片断像云彩一样来去匆匆,在心灵的天空留不下一点痕迹。玩得开心,分得洒脱。什么伤心啊难过啊,我压根儿就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用不了三天,我就可以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具体的事我就不说了,我怕这些东西会玷污了您的耳朵。
但于曼是个例外。当我漫不经心地从她身边走过时,冷不丁心里有了东西。
我是个懒人,嫌恋爱伤神,怕婚姻麻烦,如果不是父母的催促和唠叨,我还会继续过着快乐的单身汉生活。说真的,我对未来老婆的要求不高:体健貌端,通情达理,孝敬父母就可以了,最重要的是人要老实。过日子嘛,找个老实的放在家里放心。可见了几个之后我就发现,这要求似乎看上去再简单不过,找起来却并不容易。现在的小妞精灵古怪,难伺候着呢,不是皱着眉头嫌咖啡的味道不正宗,就是托起珠宝柜台上最大的一颗钻戒问:“这颗怎么样?”我挺烦女孩这样的。
和她们比起来,于曼要简单得多。
第一次和她见面是个冬天的傍晚,于曼在给学生上完最后一节课后骑车匆匆赶过来。不知道是寒冷还是羞怯的缘故,她的脸蛋红扑扑的,和身上的黑色羽绒服相映成趣。我问她吃饭了没有,她摇摇头,但很快又点点头,说:“中午吃得太饱了,一点也不饿。”我提议去旁边的公园走走,她说好,然后推着自行车埋头就往前走。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乐了:“你走路挺快啊,我都撵不上。”“是吗?”她一甩马尾辫儿,有点不好意思,“哦,习惯了……”
于曼甩马尾辫儿的动作让我想起了她小时候。她一点都没有变,除了个子长高之外,似乎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变。她爸和我爸原来是一个单位的,我们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不过后来我家搬出来了,再后来我们都到外地去上学,所以对她的印象就渐渐变淡了。记得她那时候也是扎个马尾辫儿,她和她爸一样,有点自来卷,所以即便头发扎住了,看上去还是有点乱糟糟的。
唐浩说第一次见面他对于曼印象不错,因为她比较符合他“老实”的要求,但他也毫不掩饰自己的失望—于曼似乎过于朴素了,朴素得甚至有点寒酸,和先前那些光彩照人的女孩比起来,她像个灰姑娘。但唐浩的父母对于曼特别满意,说打听过了,于曼这孩子特别懂事,在学校也是先进,再说两家知根知底的,先处着吧,总比先前领回来的那些妖里妖气的女孩要强一百倍。
和于曼谈恋爱特别费劲,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她总是和我提到小时候的一些事情。“你还记得吗?”她说,“那次你在院子里用一个小棍在地上挖来挖去的,我好奇地问你在挖什么,你说:‘信不信?一会儿里面就能跳出小人儿来!我在书上看的,地下有个小人国!’我半信半疑地跑去问我妈是不是真的。我妈正在厨房忙着做饭,被我缠得没办法,就给了我一巴掌。现在想起来真可笑……”“真有意思,哈哈哈……”我也附和着笑,心里却在想: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
在为于曼惊人的记忆力所折服的同时,我常常忍不住想打哈欠。打哈欠的原因,一是我真的记不得那些年代久远的事了,二是我觉得这些东西没有丝毫意义。这是我迄今为止进度最慢的一次恋爱。都几个月了,我们连手都没拉过。一起出去时,两个人离得足有三尺远。
有一次在电影院门口碰上一个哥们儿,他用暧昧的眼神看看我俩,偷偷问我:“怎么,换口味了?这妞看上去挺纯的。说实话,到什么程度了?”我苦笑一下,说:“你说呢?”那哥们儿临走时拍拍我的肩膀说:“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
第一部分这是对我最好的惩罚(2)
说真的,我很苦恼。不是我不想加快步伐,可于曼似乎更乐意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定位在“谈”的初级阶段上。很多次过马路时,我都想拉住她的手或者把胳膊放在她肩膀上,可她似乎挺警觉的,总是会在恰当的时候回过头来或者跑开去,让我不得不打消蓄谋已久的念头。她身上似乎天生有一种凛然的气质,让我望而却步。又好像是孙悟空用金箍棒在她周围画了一个圈,我只要一靠近这个圈,就会被弹出来。
看得出,于曼对我挺有好感的。我每次约她,不管有没有事她都赴约。倒是我常常有口无心,在送她回家的路上随口说一句:“明天给你打电话。”结果第二天别人一叫我就跑出去玩儿了。到下一次见面的时候,于曼仍然很高兴,只是不经意地说一句:“昨天在家等了你一天,什么也没干。”我这才想起来自己说过什么。
有一天晚上我们出去散步,于曼又开始说小时候大院里的事:“那次和二胖、芳芳他们玩捉迷藏,到吃饭的时候还不回去,我妈在厨房窗户那儿喊我吃饭,看到外面水池那儿黑乎乎的,像是蹲着一个人,还以为是你又藏到我家院子里了,大声喊:‘小浩,出来!’哈,其实那是一把小椅子……”
走着,说着,天突然起风了。
“好冷啊!”于曼打了个哆嗦。
这时候该我挺身而出了,可我只穿了一件T恤。我看看她,调侃道:“我不能脱啊,脱了就成流氓了!”
她哈哈大笑。
我拍拍衣服上的口袋,说:“来,把手伸进来吧,这儿暖和!”
于曼的脸一下子红了,犹豫了一下,小声说:“不用了。”
我突然觉得很没劲,还没有哪个女人让我这么费过劲。
“那走吧,送你回家!”我悻悻地说。
一路上,我们再也没有说话。
快到家时,于曼突然问了一句:“你……是不是就想找一个人结婚?”
我“嗯”了一声。虽然我算不上什么好男人,但我不喜欢撒谎:“我觉得现在已经不是谈恋爱的年龄了。”
“是吗?”于曼低着头看着脚尖走路,仿佛是在自言自语:“我觉得不是。”
唐浩和于曼的最后一次约会就这样不欢而散。从此唐浩再也没有约过于曼。按照他以往的经验,对待女人,欲擒故纵是最好的方法,越是不睬她,她越是黏得紧。尽管对于曼这样一个女孩,唐浩并没有必“擒”的欲望,可于曼的无声无息还是让他稍稍有了一点挫败感。
不久,我的生日到了。在和一帮朋友疯狂派对之后,我意外地收到一份于曼寄来的礼物。之所以感到意外,是我根本就没有和她说过自己的生日。打开盒子,里面竟然是一个布娃娃!还有一封信。
当时我觉得很可笑,哪有给男人送布娃娃的啊?打开信,内容是这样的—
“唐浩:
生日快乐!还记得这个布娃娃吗?你一定又要笑我啰嗦了。可我还是想告诉你,这是小时候咱们在一起玩过家家时的‘孩子’。就把她送给你吧,我保存了很多年了。记得那天中午,我端着碗去你家串门,顺便给咱们的‘孩子’喂饭,你妈看着我笑,说:‘曼子长大嫁给我们小浩吧?’我害羞地说声‘不’,然后就跑走了。
没想到多年以后,我们真的有缘谈婚论嫁。我知道,我在你心里只不过是个还算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可我不这么认为,婚姻是恋爱的结果。如果是为了结婚而结婚,我做不到。从小时候到现在,我们之间有很多空当,我试图通过童年的回忆来唤起你对我的注意和兴趣,可是我失望了。
你不喜欢我,你甚至连小时候那么好玩儿的事都记不起来了,也就是说,你对我是从零开始。还是芳芳说得对——‘你以为人家暗恋你20多年?’可是,即便是从零开始,我感到,你对我也是不在乎的。也许我根本就不适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