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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英魂-第10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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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公曰:势有不得已也。

曹公曰:陷之甚过,则从计也。

曹公曰:上已陈此三事,而复云者,力恶不能用兵,故复言之。

曹公曰:谓九地之利害。或曰:上四五事也。

曹公曰:霸王者,不结成天下诸侯之交权者也,绝天下之交,夺天下之权,以威德伸己之私。

曹公曰:言军法令不应预施悬也。《司马法》曰:‘见敌作誓,瞻功作赏。’此之谓也。

曹公曰:犯,用也。言明赏罚,虽用众,若使一人也。

曹公曰:勿使知害。

曹公曰:必殊死战,在亡地无败者。孙膑曰:‘兵恐、不投之死地也。’

曹公曰:佯,愚也。或曰:彼欲进,设伏而退;欲去,开而击之。

(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曹公曰:并兵向敌,虽千里能擒其将也。(曹操说,这是集中兵力奔袭敌人,即使行军千里,也能擒获敌将。)

曹公曰:是成事巧者也。一作是谓巧攻成事。

曹公曰:谋定则闭关折符,无得有所沮议,恐惑众士心也。

曹公曰:诛,治也。

(敌人阖之,必亟入之。)曹公曰:敌有间隙,当急入之也。(曹操说,敌军一有空隙,就要迅速乘机而入。)

(先夺其爱,)曹公曰:据利便也。

(微与之期。)曹公曰:后人发,先人至。

(践墨随敌,以决战事。)曹公曰:行践规矩无常也。(曹操说,执行计划,不能一成不变。)

曹公曰:处女示弱,脱兔往疾也。

“对于这九地篇,我们可以来参看一下李朔雪夜袭蔡州活捉吴元济之战。公元807年,唐宪宗顺利地平定了西川、夏绥、镇海三镇的叛乱,开始向淮西、成德的割据势力讨伐。李朔奇袭蔡州就是唐朝廷军队平定淮西节度使吴元济割据势力的战例。

在这场风雪奇袭战中,李朔针对士兵因屡战屡败而产生的厌战心理,制定了利用险峻的地形,恶劣的天气袭击敌人的策略,以此稳定士兵的情绪,坚定他们殊死作战的决心。最后,他的军队在雪夜攻下了蔡州城,活捉了吴元济。这场战斗的胜利,对于平定淮西、成德的藩镇割据势力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从李朔奇袭蔡州而取胜的过程可以看出,李朔不仅通晓孙子所说的一些重要的用兵原则,如示弱惑敌、速战速决、避实击虚等等,而且他还善于根据士兵的心理状态,利用地形、气候等作战条件对士兵的心理影响,确保军队战斗力的充分发挥。这就是《孙子兵法…九地篇》所说的‘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而后生’。李朔委清楚他所率领的是一支多次战败、士兵受到影响的军队,要想让这支军队有战斗力,就必须将士兵置于恶劣的环境中,那时,‘士兵甚陷则不惧,无所往则固,深入则拘,不得已而斗。’因此,他选择了风雪严寒之夜,让士兵‘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最后一举成功。李朔的因势利导、因情用兵以及他将兵法原则与地理条件相结合的出色作战指挥,奠定了他在军事战争史上的地位。”

十二、火攻篇

孙子曰: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三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烟火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而止。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以数守之。

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夫战胜则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曹公曰:以火攻人,当择时日也。(曹操说:用火攻击敌人,应当选择有利的时机。)

曹公曰:因奸人。(曹操说,靠敌人内部的人为内应。)

曹公曰:烟火,烧具也。

曹公曰:燥者,旱也。

曹公曰:以兵应之也。

曹公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

曹公曰:不便也。

(昼风久,夜风止。)曹公曰:数当然也。(曹操说,自然规律就是这样的。)

曹公曰:火佐者,取胜明也;水佐者,但可以绝敌道,分敌军,不可以夺敌蓄积。(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

曹公曰:若水之留,不复还也。或曰:赏不以时,但费留也,赏善不逾日也。(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

曹公曰:不得已用兵。

曹公曰:不得以己之喜怒而用兵。(曹操说,不能根据自己的喜怒而用兵。)

(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曹操对上面这句并未作注释。但其中的道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的。”

慕容天水讲到这,看了看已深深沉浸在《孙子兵法》之中的全军将士,他不由感到了一丝欣慰。于是,他翻了翻即将要结束的《孙子兵法》,说道:“这是《孙子兵法》的第十二篇火攻;第十三篇,也就是它的最后一篇用间,虽然它们篇目排列如此,但在真正的战场上,它们却是因势而变、随机运用的,并不是因它的排列次序而分主次先后。其实,它的每一篇都是身为将帅所同等重视的,各篇之间更有内在的必须的联系,切不可断章取义、孤立运用。

想当年,‘诸葛亮斩马谡’这一战例,不正是马谡断章取义而导致失败么?马谡自诩熟读兵书战策,立下军令状,欲安保街亭。但他只知道‘据高临下’、占领高山扎寨,却被人断绝汲水之道而失街亭,岂不痛哉?

所以,在残酷的战场上,欲立于不败之地,懂得《孙子兵法》的将帅,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上考虑胜战因素,切不可断章取义、孤立运用。

汉末时期的赤壁之战是火攻篇的典型战例,这是这场大战的主要体现。当然,此中还融含有许多《孙子兵法》的战略战术思想。比如避实击虚、扬长避短、速战速决、用间等。曹操在公元200年的官渡之战中击败袁绍后,分别于公元204年、207年取得了攻取邺城、北征乌桓的胜利,一举歼灭了袁绍集团的残余势力,占领了司隶、兖、豫、绿、青、冀、幽、并等州,统一了北方。接连而来的胜利,增强了曹操早日统一天下的雄心壮志,他开始积极准备南下消灭南方的割据势力,一统天下。

公元208年春,曹操在邺城修建玄武池训练水军,准备挥师南下。同时,他又派人到西北凉州拉拢马腾及其子马超,分别授以他们卫尉和偏将军之职,以避免南下进军时他们作乱,使其侧后受到威胁。但是,曹操咄咄逼人的攻势,促成了南方两个主要割据势力——东吴孙权与荆州刘备的联合。孙、刘联军精确地分析了曹军的兵力、作战特点及长、短,战场条件等客观情况,找出了曹军不善水战的致命弱点,决定采取以长击短、避强击弱、以火助战的作战方针,出其不意地以火攻击败曹军,促成了三国鼎立形势的形成,同时也为战争历史创造了一个以火攻战胜强敌的典型战例。

纵观赤壁之战的全过程,可见曹操的失败绝非偶然。曹操依仗其兵力优势,在一路进展顺利的情况中难以保持清醒的头脑,产生了骄傲轻敌的情绪,以己之短击敌之长,使自己的优势丧失;在受降的过程中又疏于戒备,面对奇袭惊慌失措,猝不及防,最终导致了失败。而孙刘联军则善于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在发现敌军的弱点时,果断实施火攻,一举战胜强敌。在实施火攻过程中,周瑜、刘备完全遵循了《孙子兵法…火攻篇》中提出的实施火攻的原则、步骤与方法,即事先准备好火具,选择干燥而有风的天气。放火之后,乘敌混乱之时,以主力配合进攻敌军,做到了‘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赤壁之战的以弱胜强,为《孙子兵法…火攻篇》作了成功的历史鉴证。”

十三、用间篇

孙子曰: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而爱爵禄百金,不知敌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人之将也,非主之佐也,非胜之主也。故明君贤将,所以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

故用间有五:有因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因间者,因其乡人而用之。内间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间者,因其敌间而用之。死间者,为诳事于外,令吾间知之,而传于敌间也。生间者,反报也。

故三军之事,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非圣智不能用间,非仁义不能使间,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微哉微哉,无所不用间也;间事未发,而先闻者,间与所告者皆死。

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杀,必先知其守将、左右、谒者、门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间必索知之。

必索敌人之间来间我者,因而利之,导而舍之,故反间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乡间、内间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间为诳事,可使告敌。因是而知之,故生间可使如期。五间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于反间,故反间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芽在殷。故惟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军之所恃而动也。

曹公曰:战者必用间谍,以知敌之情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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