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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建能让你走吗?”
李涛默然。
陈帝又插嘴道:“他就是被这个问题困扰才来找你。”
夏少云道:“如果甄建不放你走,那你只能卧底下去。这不是你我能控制得了的。除了把他绳之以法,别无他法。”
李涛道:“那我该不该向他提出来?”
“你开口说要脱离帮会,也不能武断甄建绝对不会让你离开。但毕竟否定的成份占大多数,一旦你提出了,他不答应,情况就会变得比较尴尬。你受重用的程度也许会比现在低很多。”
陈帝道:“我也这么想。”
“其实……”夏少云略作思量,道,“关于那个职业杀手,案情已经有了进展。”
李涛一个激棱,道:“你……你们查到什么了?”
夏少云道:“对不起,现在还不是告诉你的时候。而且我的身份也不容我将案情外扬。再次,你的性格太冲动,知道了恐反坏事。我能做的,只有这样简单地安慰你一下。”
“妈的,憋死人了!”李涛忍不住甩手而叫,“还不是时候,还不是时候,你总是这样说!什么都不能知道,我可是你们的卧底,帮你们做事的!”
夏少云对他的发泄无动于衷,淡淡地道:“如果没其他事,我要走了。”
“喂!”李涛朝他大叫。
夏少云止住脚步,道:“还有什么事?”
李涛低头顿了几下脚,神经质地抓着乱篷篷的头发,须臾才抬头道:“关于甄建的事,我还有些东西没告诉你。”
夏少云心伤王谷勇惨死,并无喜色,道:“是什么?”
“甄建跟新湖社的大熊有勾结。大熊是新湖社的叛徒,史典一伙在义城被抓就是他们合计搞出来的。”
夏少云一怔:“大熊?这是怎么一回事?”
李涛将在义城那晚发生的事叙述了一遍,又道:“我就是从甲虫口中证实秃鹰是谋杀阿帅的幕后指使者的。”
“大熊勾结甄建……为的什么?是跟秃鹰勾结史典一样吗?”
“或许也有这个因素,但把他们连结在一起的主要是另外一个组织。”
“还有一个组织?”夏少云奇道,“能吸引甄建和大熊联合起来的东西绝不简单,是哪个帮派?”
“我不知它属于什么帮派,只听大熊他们将其称为L。S。T。
“L——S——T,没听说过。它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干什么的?”
李泰摇头道:“我只知道它的名称,其他内容一概不清。据他们的对话,好象这个组织是新出现不久的。为了一个神秘的目的,它先找过史典合作,史典拒绝了,然后才调过来找甄建。大熊也是因为它才背叛了史典。”
“有趣,有趣,真够复杂的。”陈帝拍掌笑道,“让我也来破破案。你的话让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还记得吗?在举行黑帅丧礼的那天,大熊曾去捣乱,还跟永扬帮的人差点打起来。后来你们——”一指夏少云,“阻止了混乱。跟着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大熊接到一个电话,并递给甄建说是老板找他。甄建听了之后呢,结果居然对你们警方说是一场误会,并和大熊握手言和了。当时红牛阿雅他们还认为那个电话是史典打给甄建的。我觉得不对,可又讲不出哪里不对,现在经你一说才豁然开悟。大熊说电话是老板所打,这个‘老板’,自然不会是史典,而应该是阿涛说的L。S。T中的人物。”
夏少云仔细琢磨,道:“有道理。这个神秘的L。S。T是新冒出来的。从时间上算,那个时候可能就是甄建与大熊联合的开始。怪不得甄建对大熊无礼取闹采取的态度会转变得那么快,原来是因为这个。”
陈帝道:“嘻,记得秃鹰还假惺猩地对新湖社的人大骂大揍呢,看起来还真像忠义两全那么一回事。表演实在太精彩了。嗯,史典身为新湖社的最高领袖,却也忒笨了些,净顾着为永扬帮出了叛徒而得意忘形,连换位反省的道理都不懂,以致自己内部出了叛徒也浑然不觉。说起来,大熊是因了L。S。T背叛他,人家L。S。T找他合作,他为什么要拒绝呢。这不是自己找的吗?”
夏少云道:“也许是L。S。T开出的条件太苛刻。”
“那人家甄建又答应了?我说他是脑袋不开窍才对。L。S。T,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组织呢?连甄建这样的人物都趋之若骛,像很厉害的样子,听起来倒似是外国人的组织。”陈帝向往道。
嗯?
“外国人”三个字闯进夏少云耳中,顿时灵光一闪:“队长追踪的正是外国人,难道……难道会跟L。S。T有关!”越想越有道理,越想越有可能,过了一会,忽又记起另一件事,向陈帝道:“喂,你上次在酒吧打架,去警局的路上不是看见有两个外国人,说你跟他们打过架吗?其中一个红头发的。”
陈帝摸摸刚拆绷带的头,道:“对,那两个长毛生番和大熊在白石……咦,和大熊在一起?”
夏少云道:“你也发现问题所在了吧?很有可能是L。S。T的成员。”
“是吗,那就糟了,他们吃了一种药会变身,把战斗力成倍提升的,诡异得很。况且他们本身的功夫就不错。这种家伙不是轻易能对付的。也不知他们有多少成员,要是有成百上千个,个个吃了药变超人,这城市算是完了。你上次没跟上他们吗?”
“没有。”夏少云深有忧色,“即使L。S。T没有这么多人,加上永扬帮却也够了。史典已经归案,证据确凿,不可能还有生存的希望。而新湖社中似乎也没有可以挑起大梁的人,在以后的争斗中,永扬帮绝对是占尽上风,势力迅猛扩张。新湖社一旦衰落,再无人可与甄建抗争,从此永扬帮就是唯我独尊的江湖第一大帮了。”说着抬眼看了看李涛。
李涛知他心意,说道:“你放心吧,我会留在永扬帮里好好做我的涛哥。妈的,卧底这事真不是人干的,连个选择都没有,做上了就得一条道走到黑。”
陈帝笑道:“不好吗?多少人日里想着梦里盼着要上位当老大,这个‘哥’字可是矜贵的很,你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
“福个鸟,我受够了。真这么福你怎么不进帮来当着试试?”
“我没你这个资质,就混五辈子也混不上你这位子。甄建叫我砍人,我会去泡妞,他叫我泡妞,我肯定会泡他的女人,你说,这个卧底我干得了吗?”陈帝摇头笑叹,拍拍他的肩道,“兄弟,好好做下去,说不定甄建会把位子传给你呢。”
“你闭嘴啦,传给我又如何?你别想沾我的光。”
夏少云道:“时间不短了,我们见面不宜太久。我先下去,五分钟后你们从另一边离开吧。”走了几步,又回头道,“对了,从今天起,我会将你是卧底的事告诉一个叫董文龙的人,他现在是我们的队长。”
李涛愕然道:“为什么?”
“……,因为……”夏少云忍住鼻头的酸楚,道,“另一个知道你是卧底的人已经不在了。”说完大踏步走下楼去。
从那一瞬的眼神中,陈帝和李涛看到了一种深深的哀伤。
一种黑帅死时,和李涛一样的哀伤。
这是夏少云与他的队长之间的约定,当某一方将李涛是卧底的事告诉董文龙时,就代表着,另一方已经死去。
88。共同的敌人二十二 边缘(3)
云南
李氏医馆。
这是个热闹的医馆。每天都有不少人登门求医,有的是摔断了足,有的是扭伤了腰,有的是不慎被利物刺割伤,有的是被毒虫咬伤中毒,也有的是感冒、肚子疼、生痔疮,让人直诧疑这地方是否瘟神降世,怎么天天有这许多病人。但同时也说明,李大爷的医术的确是一流的。
石炫晔的伤在李大爷的护理下起色甚大,失血的脸色也红润起来。李大爷叫他多休息,他却不愿整天呆在床上,而是学着认药貌记药名识药性以至帮拣药。他学得很快,似乎对那些药有种天生的认知感。这个凭空跑出来的小伙子让近邻熟友甚为好奇,都问李大爷这是他家什么亲戚。李大爷答这是他新收的徒弟,前几天跟他上山采药失足摔了一跤,给尖木头刺伤了。于是邻友相传,不几天大家都知道军医出身的李大爷有了个徒弟。因为石炫晔待人友善,勤劳聪明,有求必应,到医馆来的人都喜欢他。有些姑婆热心过度,甚至有要给他介绍对象的。对此石炫晔总是说自己来这只是为了学好医术,不能分心去谈恋爱。后来见有若干人热情不熄,只好拿出看家武器说我已经有对象了,在家乡,就快过门了。拉线热潮方才退消。
石炫晔的品性比想象中还好,李大爷这些天看得暗暗点头。其实他把他如此安排,也是对他的一个观察期。结果这小伙子的善良让他心中的余虑逐渐变淡,同时想:“这么好的孩子竟……唉。造化弄人,可惜了。”
医馆前是一条不宽的马路,学药学累了的时候,石炫晔常望着路上来去的车辆行人发呆。住在这里,他一直感到十分不安,也很矛盾,这里的人尤其是李家对自己实在是太好太热情了,不说其他人,单是每次见到李凤娜,她那双清亮的眸子中流露出来的东西就让他难以承受,一个日重一日的疑念不住涌上大脑:“我是不是应该离开?”
答案似乎是应该的,可奇怪的是,融在这些淳朴的人群中才几天,他竟然生起了一丝不舍的依恋。这种温暖的感觉一度离他很遥远很遥远,他以为自己已经永远地失去了,可现在它又悄悄地跑了回来。就因为这种感觉,他几次都打消了不辞而别的念头。
李弟几乎天天跑来医馆。这日他又拎着一篮子名字不明的糕饼过来,殷勤地劝石炫晔吃。石炫晔正在对几样模样相象的草药又嚼又嗅地作鉴别,说你先搁着,我呆会再吃。李弟道:“不行,这东西要趁热吃的,否则会变味。”
石炫晔转头看看他,又看看那糕,白里透红,像姑娘羞红了的脸蛋,正冒着蒸蒸的热气。李弟笑嘻嘻地催促道:“吃啊。”
石炫晔放下草药,洗过手,拈起一块吃了。李弟问道:“好吃吗?”
石炫晔点点头,道:“我没见过,这叫什么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