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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装秘语-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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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来看待。当代有的学者认为,墓地是祖先与后代交流的场所。人死之后的灵魂可以离开躯体自由行动,如回到后代的家中去享受祭礼供奉,但人们观念中灵魂更多地是停留在坟墓之中。墓地也是阴阳两世界的交接点,冥府地界的入口处。坟墓是生与死交界处的物化象征,人们把死者送入坟墓、封住墓穴口,一个墓门,阻断了人们与死者在阳界的关系,死者“住”进了坟墓,这坟墓也就具体地代表了阴间地界'12'。由于坟墓被人们视为与祖宗神灵交流的场所,故有些地方坟墓的前面还专门建有供人们摆设祭品香烛的祭台。在基诺族的观念中,墓地是死亡者的临时居住地,死者的灵魂在墓地居住一年左右才能返回祖先的居住地。墓地观念的习俗,说明死者灵魂最终回到祖先居住地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死者的灵魂还不能与人间的亲友脱离关系,他们还留恋人间的生活,也眷念自己的亲人。这样,墓地就成了死者鬼灵由人间回到祖先居地的过渡性住地。正因为墓地被人们视为死者灵魂的安身之地或临时居住地,故围绕墓地而产生了各种相应的祭祀活动。    
    以坟墓为场所的祭祀活动称为墓祭,也叫祭墓、扫墓、祭扫、上墓、上冢、上坟。墓祭的产生源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代和商周的墓葬考古发掘中就有所显现。不过,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墓祭活动开始变得比较频繁。《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孔子死后葬在鲁城北面的泗水边上,鲁国世代相传每年都定时到孔子的墓前祭拜。后世汉族民间的墓祭活动非常频繁,多选择在清明、冬至、寒食、中元、霜降、除夕、大年初一以及死者的忌日举行。墓祭的内容包括为祖先的坟地除草添土、挂纸条、圈纸钱、供祭品、焚烧冥钱、燃放鞭炮、叩头礼拜、坟前野餐等等。    
    在墓祭的诸多形式中,清明节的扫墓最为突出,并形成了许多与墓祭有关的象征性行为。广东五邑人每年清明扫墓俗称“拜山”,有一定的规矩。墓有始祖墓、本家墓、圆墓和长堆墓之分。始祖墓即太公墓,为一方姓氏始祖之墓,凡该姓氏的子孙均要到场参加祭拜,名为“祭祖”;本家墓为本家祖先之坟墓,只由本家后人祭扫。当地人的习惯,人死后入葬,先立长堆墓,两年后开坟“起身”,即把骨殖改放“金埕”之内,再葬而立“圆墓”,圆墓按例要在清明前扫祭。长堆墓按旧俗规定要在清明节凌晨四五点钟前扫祭,若天亮后才扫祭,便会被讥为不孝。始祖墓规模一般颇为壮观,祭坛宽阔。各房子孙扫墓时,抬着整只烧猪而来,以祭品之丰,人数之多,炫耀该房族之兴旺发达'13'。有的少数民族也在死者葬后每年清明时节举行墓祭。如广西百色、上思等县的壮族、广东连南和北江瑶族、吉林延吉县朝鲜族、云南红河县哈尼族以及贵州一些地区的苗族每年清明时节都要以家族或家庭为单位去祖先墓地举行祭献活动。广西隆林彝族的坟墓作为守坟魂的寓所,与家庭的祸福息息相关。人们认为家中人生病往往与此魂有关,所以“清坟”之事经常发生。每年清明节前后定期性的祭扫活动,成为该地重要祭祀仪式之一。许多地区因墓地不佳或墓内发生灾异而举行清理墓坑或迁葬仪式的事也经常发生。祖墓成了仅次于灵牌的重要崇拜对象。景颇族的坟头桩在墓祭仪式中也发挥了沟通死者与活人关系的桥梁作用。    
    另一种形式的墓祭是在死者葬礼之后的第三天举行。山西一带送葬后三日,由死者的子女及近亲族的亲戚,抬上食品及其他祭物,诸如花圈、金银山、摇钱树等,到坟前祭奠烧化,称为“复三”。有的地方,还在坟地重开炊烟,烩菜一锅,而且安灶一处,意在另外的世界里开始新的生活。山东各地死者葬后的第三天,或者第二天,死者亲属为新坟添土,谓之“圆坟”。临朐等地,死者的儿子们带着铁锨和麦秸到坟地,先添土,再点燃麦秸,大家围着坟头正转三圈,倒转三圈,并象征性地喊爹娘出来救火,并给后代留下金银财宝。黄县等地,死者的子女带着斗或升,以及擀面杖、发面饼等去圆坟,用斗给坟墓添土,用擀面杖拍实坟堆上的新土,据说这是为死者的房屋挂瓦。有的人家还在坟堆上撒些种子。圆坟之后,每人分一块发面饼,据说吃了发面饼以后,胆子就会变大,夜间走路不害怕'14'。有些少数民族在死者埋葬后第三天也要举行墓祭。广东连南瑶族死者埋葬后的三天内,每天早上亲戚都要到坟头送饭,陈放食品供死者享用。云南金平、元阳苗族安葬死者三天内,每天早上要给死者送水、饭、酒,晚上则要去坟前送火把,供死者照明。黑龙江省呼玛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也是葬后第三天举行墓祭。贵州从江县加勉寨苗族死者葬后第三天,家人要去坟前“送早饭”,并点燃一堆柴禾,表示送给死者的火种。隆林县维新乡壮族死者葬后第三天,子女要携带供物去坟前“圆坟”。这种现象在其他少数民族中也存在,以此表达人们对死者的崇奉。    
    第三种形式是死者埋葬后一周年举行墓祭。西藏米林县珞巴族死者埋葬后一周年,家中要宰两头牛,离家的子女也要各赶一头牛回家宰杀宴请全村老幼,并将牛角送到死者墓上放置,此后不再举行纪念活动。云南金平县翁当乡和澜沧县糯福寨的拉祜族成年死者埋葬后,头三年内每逢周年家人都须去墓前祭祀一次,三年后即不再举行墓祭。碧江傈僳族死者家属极为重视修坟,认为是给死者修建房屋。修墓时间,富裕户多在死者去世一周年后择吉日修墓。修墓时主人事先备好青石板数块、牛或猪以及酒饭。青石板作墓的顶盖,牛或猪在死者墓前杀死供祭。此外还要给死者煮米饭,祭后将祭品抛在墓地,不能吃它。杀牛或猪除了祭死者外,则在墓旁煮熟,款待参加修墓的同族和亲友。修墓时死者家属同族及亲友跳丧舞,唱调子。    
    还有一种特殊的墓祭形式是死者家属在一年之内每天定时到坟墓前向死者献祭食物,将死者看作活人一般侍奉。基诺族体现墓地是死者灵魂暂居地的习俗之一是家属向死者献饭的习俗。巴亚寨是基诺山最大的寨子,20世纪50年代初有一百一十余户,近千人,这个寨子的基诺族对向墓地茅房送饭的习俗非常认真。开始时—天向墓地死者送三餐饭,与人间的三餐一样。过了一个多月,才将一日送三餐饭减为一天送两次饭;再过一两个月改为一天送一次饭,一直送到来年的新年。也有个别感情笃厚者,向死者墓地茅房送饭的时间超过一年'15'。通过向死者献饭来表达自己与死者之间的特殊关系。


第四部分:宗族承诺的象征家屋(1)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屋既是人们生活的居室,同时又是活人侍奉死者灵魂的场所。以家屋为场所的祭祀活动通常称为家祭,这种现象无论在贵族阶层还是平民百姓中都普遍存在,成为与祠祭、墓祭并列的三大祭祖形式之一。从象征的角度来看,家祭比祠祭和墓祭更能反映死者与活人的关系。因为死者去世之前就曾居住在家屋中,与子孙后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生前的言行举止、音容笑貌给子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当死者的肉体远离人世而去之后,在人们的观念中,他的灵魂并没有随之而去,而是继续留在家屋中或者是离家不远。因此,在死者居住过的家屋中供奉和祭祀已逝的祖先,仿佛死者仍然活在人间,与家人一道同屋共居,使其比较容易或更直接地为子孙后代祈福消灾,以便促进阴界与阳界之间的联系或沟通。    
    以家屋为场所的祭祖活动具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中最普遍的是在家屋的正面厅堂或堂屋中进行的祭祀活动。厅堂或堂屋是一个家庭生活的中心,将祖先的神位供奉在这样显眼的地方,从表面上看是比较容易引起家人对已逝祖先的关注,但更主要的目的则是把祖先的象征符号置于整个家庭生活的核心位置,以密切家人与祖先之间的血缘认同关系。福建民间的家祭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一般规模较小,仪式也比较简单。旧时厅堂多为传统的祭祀场所,堂上一般奉祀高、曾、祖、祢四代祖先牌位,并配以祖妣牌位。牌位多为长方形木牌,上方削去两角,呈半弧形,其上写祖考、妣的姓名、字号,即民间俗称的“神主牌”。有的神主牌置于神龛之中,前摆一张长桌,民间俗称“横案”或“横头桌”,用以放供品和香烛香炉等。民间家祭有祖先生日祭和年节祭等。中秋节家祭时,在厅堂摆设祭品,焚烧冥钱,祭拜祖先灵位神牌。冬至祭祀则在前一天厅堂的祖先牌位前摆上长桌,供放糯米粉团,焚香祷告后,男女围坐搓汤圆。除夕之夜吃年饭前,在厅堂的八仙桌上摆上丰盛菜肴,家长率家人在祭祀天地诸神的同时,也祭拜祖先,祈求祖先保佑子孙来年平安'16'。山西民间举行家祭时,在堂屋正中挂设家谱,更大范围的祭祖要挂族谱,设牌位。牌位高约一尺,镶于座中,刻成方头或圆头碑状。族谱悬于壁上,近祖的“神主牌”则按辈分环列于供桌之上,长辈居中,后辈在侧。供桌上设有香炉,并有“长明灯”。供桌前,有布垫以供人们跪拜磕头之用。以此来表达人们对祖先的深切怀念和敬意。    
    以厅堂或堂屋为中心的家祭活动在少数民族中也存在着,并形成了某些特定的禁忌。广西武鸣、马山等县的部分壮族,历代祖宗神的神位一般安在厅堂的神龛上,神龛下则为一四方桌,是放祭祖供品的地方。在每家的神龛上面都贴着一张红色纸墨写的神位牌,在神位的下方贴近墙边的地方安一块长方形木板,其上摆三个香炉,供祭祖时插香用。对祖宗的祭祀一般在家中进行。壮族群众居家以祖宗神台为最神圣,祖宗神台前一般禁放枪支弹药、刀斧、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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